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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省委巡视组把盐都区”好”干部带走! [打印本页]

作者: YANCHENGSHANG    时间: 2015-12-21 10:55
标题: 请省委巡视组把盐都区”好”干部带走!
事情与经过: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2015年1号房屋征收决定书,对潘黄镇新204国道东地段房屋征收。
征收部门盐都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515-88426416,实施单位:盐城市天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该项目
负责人:张大为,电话15068861060 该项目评估公司,盐城市仁禾中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
负责任:黄琴。我家在该项目征收范围内于2015年12月1日晚收到该评估公司对我家房屋的评估结果表,200平方米
的土地使用权加上被认定的140平方米的合法房屋面积不含其它总价为546714元,该总价不能再同地段买到同面积的
商品房。被征收人尊守国家法律、政策在10个工作日内,12月8向评估公司要求复核,12月12日评估公司作出
维持原结果复核,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被征收人可以再10个工作日向上级申请签定,然而被征收人在这不到10天时间,晚上
被征收工作组盐都区“好”干部上门服务,给被征收人身心和经神受到级大伤害,天天失眠,整天提心吊胆地生活,诉求:
请省巡视组把盐都区这样的“好”干部带走,不把盐城市盐都区这样的“好”干部请走,被征收人的日子不好过,要不请工作组
把被我带走,有他们在我有家不敢回,求解决。本人联系电话:13236299589


作者: yc398716    时间: 2015-12-21 11:05
社会主义建设啊

作者: stephen    时间: 2015-12-21 11:32
一言难尽

作者: 311918    时间: 2015-12-21 11:52
他们不是公务员,咋带走?

作者: 心情好的男人    时间: 2015-12-21 13:44
今天过冬,不能带走

作者: 小洛    时间: 2015-12-21 14:01
唉。这类事太多了,已经成了一种模式。差不多价钱就签了,千万别做钉子户。不然人财两失!

作者: YANCHENGSHANG    时间: 2015-12-21 19:59
小洛 发表于 2015-12-21 14:01
唉。这类事太多了,已经成了一种模式。差不多价钱就签了,千万别做钉子户。不然人财两失!

不想做都不行,只能说卑鄙,无耻的盐都区干部,包括盐都区居委会干部。
估计我只有烧香请神把他请走,盐都区这样的干部也不怕报因!

作者: YANCHENGSHANG    时间: 2015-12-21 20:01
311918 发表于 2015-12-21 11:52
他们不是公务员,咋带走?

你怎么知道不是公务员?征收房屋是政府行为,领导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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