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江苏省环保厅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101号和环办[2007]105号文规定,对该公司进行环保核查。经查,主要环境保护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大丰市。
二、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
1、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3、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能够安全处置;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5、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
6、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7、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核查受理单位: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邮编码:210036
联系人:陶景忠
联系电话:025-86266082
E-mail:jshbkfc@sina.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