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政府工作中的一次程序性失误,当事人袁加兴经过三灶村村委会见证购买的存放建筑机械的仓库在袁加兴未收到通知的情况下,新兴镇政府拆迁办、三灶村村委会和第三人达成所谓协议,将袁加兴拥有产权的房子、土地拆除征收了。袁先生多次找三灶村干部、新兴镇分管书记卞留存,可这些当官的根本不买袁加兴的账,拒不处理。
调查发现,市民袁加兴是亭湖区新洋街道袁河村村民,常年在外从事建筑行业,为了便于存放建筑机械设备, 2014年7月23日就温举富于2005年通过竞标拍卖获得的原三灶村办养鸡场用房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伏红伟权属,经三方协议温举富、伏红伟和我就房屋、土地使用权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由伏红伟转让给袁加兴,袁加兴给伏红伟45万元现金全额汇至伏红伟账户,由原出售方三灶村委会盖章见证确认。
2016年7月,盐徐高铁建设涉及该宗地房屋拆迁与用地,当年的见证方(村干部班子并没有调整)的三灶村委员会,明知此处房屋土地权属不是温举富个人的情况下,未征求袁加兴意见,三灶村和拆迁公司与温举富签订了房屋拆除协议,致使袁加兴拥有产权的房产被拆除。
这是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继分管官员被曝充当九星石材城违建夹心板房保护伞后的又一乌龙事件! 新兴镇主管拆迁补偿安置的官员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出事后居然还是官腔官调,一推二五六。卞留存还曾经被曝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玩偷菜游戏,就这种素质的干部你要他办事不出错真的很难。但出错了你得擦干净屁股吧?难道新兴镇政府部门对这个事件没有监管责任?起码,政府部门有失察之嫌。私自拆除公民拥有产权房产的行为,属毁坏私人财物,而三灶村干部及第三人伏红伟有没有私下达成其他交易,违规了,有没有违法?
新兴镇政府应该该给受害者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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