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一会儿,15715102058打电话来,了解我投诉的情况,我将大致情况复议了一遍。10:34,18151399026打进电话来,说他就是投递员小张。他问:“你投诉的,你是寄件人一方,还是收件人?”我说:“寄件人是高某,我对你们侵害高某的行为进行投诉。麻烦你告诉我,你将寄给蔡某灵的信弄哪里去了,是不是随便送给大马路上的某个人了?”他说:“这信可能送给下面的人了。”我说:“麻烦你告诉蔡某灵同事的姓名,如果你不知道他的姓名,你如何知道他是蔡某灵的同事,而不是路人到该律师事务所办事的。”他答不出来,说这个问题过会与我单独交涉。我说:“你既然是收件地址的快递人员,应当经常向该处所送件,如何会不知道代收邮件的这个人的姓名呢?信是寄给律师事务所的,你可以向它的法人机构的值班室或办公室投递,但你也得让收件人签名,你怎么会不知道这个同事的姓名?如果不是办公室或值班室收件,而你又不知道某人究竟是否这个律师事务所的人员,你至少应当让他出示一下身份证件,你怎么可能不晓得收件人姓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