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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与经过:据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2015年1号房屋征收决定书,对潘黄镇新204国道东地段房屋征收。
征收部门盐都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515-88426416,实施单位:盐城市天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该项目
负责人:张大为,电话15068861060 该项目评估公司,盐城市仁禾中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
负责任:黄琴。我家在该项目征收范围内于2015年12月1日晚收到该评估公司对我家房屋的评估结果表,200平方米
的土地使用权加上被认定的140平方米的合法房屋面积不含其它总价为546714元,该总价不能再同地段买到同面积的
商品房。被征收人尊守国家法律、政策在10个工作日内,12月8向评估公司要求复核,12月12日评估公司作出
维持原结果复核,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被征收人可以再10个工作日向上级申请签定,然而被征收人在这不到10天时间,晚上
被征收工作组盐都区“好”干部上门服务,给被征收人身心和经神受到级大伤害,天天失眠,整天提心吊胆地生活,诉求:
请省巡视组把盐都区这样的“好”干部带走,不把盐城市盐都区这样的“好”干部请走,被征收人的日子不好过,要不请工作组
把被我带走,有他们在我有家不敢回,求解决。本人联系电话:13236299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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