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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话题] 国营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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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4: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1)

                       内 容 梗 概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连载)中的当事人刘玉兰,1997年在任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党委书期间,因履职反腐追查与个别领导腐败有关的滨淮农场财务科特大纵火案,得罪了江苏农垦公司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姜立宽而惨遭迫害。姜委派亲信周作义(现任纪委书记)率工作组进住滨淮农场,用颠倒黑白和花巨资收买个别司法机关伪造证据等手段,制造了刘玉兰夫妇等三举报人的冤案,同时还致刘玉兰独生女儿被害、住房被收(15年无家可归)、家破人亡,使纵火真凶逍遥法外,腐败窝案未得查处……
        刘玉兰蒙冤后,滨淮农场548名干部职工顶着压力联名致信党中央为其共证清白、鸣不平,经最高法院实地调查、座谈和公开质证后,于2005年4月5日以:“本案认定事实不清,部分证据未经庭审质证,适用法律有误”指令江苏高院再审。2006年3月后,刘玉兰、陈亮(受贿冤案)、林海(纵火冤案)分别被省、市、县三级法院宣判无罪。
            党委书记刘玉兰反腐败被迫害导致的惊天冤案举国罕见(详见连载),虽然冤案平反已十年,但冤案制造者为捂盖子至今仍不择手段对刘玉兰实施残酷迫害,致其晚年煎熬在疾病和无人照顾的痛苦之中。2015年5月20日刘玉兰在向江苏省委进住江苏农垦的巡视组反映履职反腐遭迫害家破人亡的凄惨情节时,巡视组领导(陈)十分惊讶的说:“他们(冤案制造周作义等)向我们汇报说,对你(刘玉兰)的善后工作落实得很好,你(刘玉兰)跟(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怎么会家破人亡呢?……”。
       冤案发生十九年了,面对巡视组他们仍在编造弥天大谎,可想当初他们颠倒黑白、伪造证据、制造冤案和安派人冒充最高院法官威胁证人阻挠最高院调查纠错的行为,是何等猖狂!为揭开黑幕、严惩腐败,决定公布真相。敬请网友们给予关注。

       1995年11月2日,时年39岁的刘玉兰出任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后又兼党委书记。

       1996年6月3日,江苏省农垦纪委批转一封职工举报信,责成滨淮农场党委调查。调查中牵扯出滨淮农场前任场长董云飞1997年11月17日,被判刑,现刑满释放,在家)重大经济问题。

       1996年7月30日,刘玉兰向姜立宽时任江苏省农垦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退休)报告:在滨淮农场财务科的帐据中发现了董云飞存在重大经济问题的线索……。刘玉兰的噩运,从此拉开了帷幕……

       1996年8月25日凌晨,滨淮农场财务科突发火灾,前任场长董云飞任职期间的主要会计帐据、会计凭据被烧为灰烬……

       1996年8月25日,滨海县公安局和消防大队对火灾现场联合勘察后一致认定:人为纵火。

       1996年9月2日,滨海县公安局又将已被其定性的纵火案改为自燃火,不立案侦查。

      滨淮农场党委要求对财务科纵火案立案侦查,党委书记刘玉兰遭姜立宽痛斥,期间要杀刘玉兰全家的恐吓电话和恐吓信不断……

       1997年3月16日,刘玉兰代表农场党委向曹克明时任江苏省纪委书记,2014年去世)反映滨淮农场财务科纵火案中的种种离奇现象,请求省纪委关注。

       1997年4月19日,滨淮农场财务科纵火案终被立案侦查。

       1997年4月23日,农垦姜立宽亲信周作义时任省农垦政治处副处长,现任省农垦纪委书记)率工作组进驻滨淮农场:不择手段颠倒黑白、提拔重用作伪证的人,包揽司法部门制造刘玉兰等举报人冤案的全部费用,从而将侦查方向转至刘玉兰……

       1997年5月21日盐城市检察院以配合调查纵火案为由对刘玉兰非法拘禁,案件承办人徐学坤(时任盐城市检察院检察员,现任盐都区人大副主任)采用刑讯逼供、隐匿伪造证据等手段,伪造有罪证据,以刘玉兰担任农场领导五年间个人和家庭的正常人情往来折合人民币20738.26元作为受贿。

      1997年12月17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玉兰有期徒刑二年,刘玉兰不服提起上诉,后反复申诉……

      刘玉兰、陈亮(刘玉兰的丈夫,2001年离婚。 1998年4月22日陈亮被滨海县法院以刘玉兰同案犯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3月31日,盐城市中院(2008)盐刑再终字第0001号判决书宣判陈亮无)蒙冤入狱后,其17岁的独生女儿陈晨突发中毒性怪病死亡……

      刘玉兰蒙冤后,5名全国人大代表、16名省级以上劳模和滨淮农场548名干部职工分别联名就刘玉兰冤案致信中央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

      2002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派法官实地调查、座谈和公开质证后,作出(2001)刑监字197号:“本案认定事实不清,部分证据未经庭审质证,适用法律有误”的《指令再审决定》。

           2006年3月17日,江苏高院(2005)苏刑再终字第003号判决书宣判刘玉兰无罪……

      2009年12月3日,滨海县法院(2009)滨刑再初字第0001号判决书宣判纵火犯”林海无罪1998年5月4日,滨海县法院认定农场财务科副科长林海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半)。

        纵火真凶仍逍遥法外……




欢迎围观: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2):

刘玉兰的噩运源于江苏农垦纪委责成查办的一封举报信







相关帖子链接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
第二部
——酷吏徐学坤(现盐都人大副主任)不择手段制造冤案http://www.xycsq.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973&fromuid=2   (已发布在: 新盐城乐聚社区)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
第三部
——蒙冤上访遇好人,正义援助感人深适时公布
相关帖子链接:
1、中国最混蛋的检察官---现任盐都区人大副主任徐学坤
(出处: 新盐城乐聚社区)
2、江苏十冤案制造者徐学坤与浙江张氏叔侄冤案中的女神探聂海芬谁更酷吏
(出处: 新盐城乐聚社区)
3、十人被冤现已平反者联名控告盐都区人大副主任徐学坤
(出处: 新盐城乐聚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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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应当慎用公权力,依法办案才能对得起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发表于 2015-5-2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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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恋歌 + 30 我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鞍湖老胡 + 10 好帖, 我不支持谁支持!
胡杨树 + 20 看完这个好帖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
云中漫步 + 20 正义总是姗姗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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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8 15: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2)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7 12:42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诏雪记(2)
刘玉兰的噩运源于江苏农垦纪委责成查办的一封举报信

        1996年6月3日,滨淮农场收到江苏省农垦纪委转来的滨淮农场下属单位盐场的职工举报信,即《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纪)信字(1996)第27号转办函。其函件内容是:“刘书记(刘玉兰):现将人民来信壹件,转给你们,请调查处理,并尽快将处理结果一式贰份于七月三十日报送给我们”。转办函上还有时任江苏省农垦纪委书记龚世贵1996年6月3日的亲笔批示,内容是:“请纪委与滨淮农场党委联系,请他们组织力量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总公司纪委”。
        每年的6月份是农场“四夏”大忙季节,工业单位人员全部到农业生产第一线支农,一个人当几个用,如果按上级要求随即组织力量调查处理,肯定对农业生产会造成影响,因此,刘玉兰决定待“四夏”结束后组织力量突击查,她把想法及时向龚书记作了汇报,并保证在7月30日前定按领导要求完成任务。
       1996年7月9日农场“四夏”刚结束,刘玉兰随即召开党委会研究如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农垦纪委交办的举报信的调查处理问题,会议决定:由农场纪委牵头负责,抽调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近十人,成立调查组。按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内查外调并全面审查帐目,经过十几天的调查核实,举报信上反映的问题全部被排除,却在财务帐上查出了前任农场场长董云飞任职期间向盐场收、索贿赂等重大经济问题。
        因为董云飞属省农垦管理的干部,又是前任领导,刘玉兰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调查人员均列席了会议)统一思想:立即停止调查,要求对查出董云飞的经济问题的事严格保密。
       农场按规定时间于7月30日由潘世和书记和监察室主任一起赴南京,向省农垦纪委如实汇报了调查情况并附调查报告。同时刘玉兰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姜立宽汇报:在滨淮农场财务帐据中发现董云飞存在重大经济问题的线索,请求总公司调查。
  
        省农垦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姜立宽听过汇报后非但未采取任何组织措施,1996年8月1日至8月5日,董云飞三次深夜从盐城到来到滨淮农场活动.........

        董云飞在电话中对盐场场长李德林(用公款向董行贿)说:”你千万不能承认送钱给我,否则以此为突破口,我就没命了。打死也不能说,公检法办案的那一套我清楚,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等“。李德林悄悄地做了录音(财务科被烧掉后,李德林将此通话录音交给了农场党委,被办案人员搜缴后并故意未放入卷宗,这是后话)。

        1996年8月中旬,滨淮农场几个老同志联名给盐城市委写信举报董云飞的经济问题,举报信被转到了江苏省农垦总公司姜立宽书记手中,于是,省农垦信访办公室董主任打电话到滨淮农场办公室,接电话的是办公室梁主任,省农垦信访办主任在电话中一一通报了举报人姓名,并要求农场阻止举报人的举报,老干部对此不服,准备去中纪委举报。

       就在这时,1996年8月25日凌晨滨淮农场财务科离奇失火,会计帐据烧为灰烬。


              欢迎围观:江苏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诏雪记(3)
滨淮农场财务科十分离奇的失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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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更新,了解事件进程! 谢谢刘场长把你的遭遇公开,让更多的人知道反***阻力有多大、有多难!提醒我们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大环境!  发表于 2015-5-21 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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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树人 + 50 艰难的一生!
江雨 + 20 看完这个好帖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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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0 09: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玉兰的噩运源于江苏农垦纪委责成查办的一封举报信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2 13:34 编辑

江苏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诏雪记(2)
刘玉兰的噩运源于江苏农垦纪委责成查办的一封举报信

        1996年6月3日,滨淮农场收到江苏省农垦纪委转来的滨淮农场下属单位盐场的职工举报信,即《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纪)信字(96)第27号转办函。其函件内容是:“刘书记(刘玉兰):现将人民来信壹件,转给你们,请调查处理,并尽快将处理结果一式贰份于七月三十日报送给我们”。转办函上还有时任江苏省农垦纪委书记龚世贵1996年6月3日的亲笔批示,内容是:“请纪委与滨淮农场党委联系,请他们组织力量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总公司纪委”。
        每年的6月份是农场“四夏”大忙季节,工业单位人员全部到农业生产第一线支农,一个人当几个用,如果按上级要求随即组织力量调查处理,肯定对农业生产会造成影响,因此,刘玉兰决定待“四夏”结束后组织力量突击查,并把想法及时向龚书记作了汇报,同时保证在7月30日前定按领导要求完成任务。
       1996年7月9日农场“四夏”刚结束,刘玉兰随即召开党委会研究如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举报信的调查处理问题,会议决定:由纪委牵头负责,抽调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近十人,成立调查组。
       调查组以审计为名驻进了被审查的农场下属单位--盐场,全面审查帐目和按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内查外调。经过十几天的调查核实,举报信上反映的问题全部被排除,却查出了前任场长董云飞任职期间向盐场收、索贿赂等重大经济问题。
        因为董云飞属省农垦管理的干部,又是前任领导,刘玉兰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调查人员均列席了会议)统一思想:立即停止调查,对查出董云飞的经济问题严格保密,并如实上报省农垦公司。
       农场按规定时间于7月30日场由潘世和书记和监察室王本权主任一起赴南京,向省农垦纪委如实汇报了调查情况并附了调查报告。刘玉兰同时向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姜立宽,汇报了在滨淮农场财务帐据中发现了董云飞存在重大经济问题的线索,并执意请求总公司封帐调查。
  
        省农垦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姜立宽听汇报后没有采取任何组织措施。董云飞却在1996年8月1日至8月5日五天内三次深夜从盐城到来到滨淮农场活动。
        董云飞和向他行贿的盐场场长李德林通电话串供时,李德林悄悄地做了录音(李德林于纵火案后将通话录音交给了农场党委,被办案人员搜缴后并故意未放入卷宗,这是后话)。
        1996年8月中旬,滨淮农场几个老同志联名给盐城市委写信举报董云飞的经济问题,举报信被转到了江苏省农垦总公司姜立宽书记手中,于是,省农垦信访办公室董主任打电话到滨淮农场办公室,接电话的是办公室梁伯顺主任,省农垦信访办主任在电话中一一通报了联名举报董云飞经济问题的举报人的姓名,并要求农场阻止举报人的举报,老干部对此不服,准备去中纪委举报。
       就在这时,1996年8月25日凌晨滨淮农场财务科离奇失火,会计帐据烧为灰烬。

欢迎围观:江苏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诏雪记(3):
滨淮农场财务科十分离奇的失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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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1 15: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7 11:52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3 )
滨淮农场财务科离奇的大火
           刘玉兰当场长后,因机关的住房不够分配,仍蜗居在她原在基层单位时居住的破旧的平房里,离机关有两里路。
1996年刘玉兰任场长时的住房
         1996年8月25日凌晨一点四十分,刘玉兰家的电话突然响起,刚拿起电话,那一头就急促的说:“刘场长,您快来,不得了啦,财务科失火了”。
        刘玉兰荒乱中连续拨打了几个报警电话。报警后她连袜子都没来得及穿,就跑到机关办公大楼,面对位于办公楼第三层的财务科三间屋子里的会计帐据被大火烧成的一摊黑灰,焦急的泪水从这位女人眼中滚了出来,因为她深知每月的25日是农场财务科与下属单位扎帐结算的日子,农场下属有近60个核算单位,每月有上千万元的现金进出业务,全部是与农场财务科结兑的,现在财务科的帐册凭证全部被烧掉了,几十个单位当月发生的上千万的现金收支业务,如果有人造假则无帐可查、无据核对,怎么办?
         刘玉兰当机立断采取了如下紧急措施:
一、立即向滨海县公安局报案,向总公司领导报告;
二、紧急召集火灾现场人员开会要求严格封锁消息;
三、紧急通知场部附近的财会人员立即来机关执行紧急任务,把他们分成十六个小组,说明情况,提出要求,调集车辆立即奔赴全场各单位  (最远的单位离场部30公里),以突击检查现金坐收坐支为名,首先把各单位会计当月现金收支结存数字核定下来,必须在早晨七点前此项工作结束;
四、早晨六点钟紧急召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要求每个人将其与财务科发生的现金往来和个人欠款情况如实填表登记,自报互排不得隐瞒,要求对自报的真实性以党籍作保证;随后又召开全场干部和财会人员大会,提出要求,明确纪律;
五、组织审查组,首先审查财务科与银行与下属单位及外单位的财务往来情况,财务科人员则是在被排除嫌疑后才充许他们介入全场财务彻查工作。
          经过农场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四天四夜废寝忘食的奋战,终于把全场的财务帐目重新建帐,结果全场只误差1060元。
         火灾发生的当天早晨六点多,农场宣传科用摄像机对火灾现场进行摄像存档(发现楼道里靠财务科门口的窗子外墙角下面有一个好视椰子汁的空罐子,被烤焦呈黑色),制着了两盘录像带,一份存入档案室,一份被刘玉兰带在家中。这两盘录像带应对侦破火灾案分析案情有很大帮助,但在纵火案被立案侦查、刘玉兰被迫害后,这两盘录像带被办案人员搜缴后并未放入卷宗,这是后话。
           1996年8月25日上午九点左右,由滨海县公安局曹志强副局长带队,公安局刑侦大队和县消防大队一行8个人联合对火灾现场进行勘察后,一致认定:人为纵火。
         中午,在农场四楼会议室,由刑侦大队队长郁步权等8人向农场领导通报情况,参加勘察的8个公安干警分别发表意见,一致认定是人为纵火,说:“书面鉴定报告待我们回去向局领导汇报后再给你们农场,你们可以撤除火灾现场了”。
        下午火场残留物被全部清除,堆放在大楼门前大路的东南面(后公安消防部门还多次来此取样)。
1996年9月2日,火灾发生一周后,滨海县公安局长顾秀山却突然改口将已定性的纵火案改成自燃火,不予立案。


        欢迎围观:《江苏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4)
违背领导意图坚持追查火灾案刘玉兰引火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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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2 09: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30 07:43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照雪纪实(4)                           发表于20150522:13:17

违背领导意图坚持追查纵火案刘玉兰引火烧身

       1996年9月2日,火灾发生一周后,滨海县公安局长顾秀山却突然改口将已定性的纵火案改成自燃火,不予立案。
        刘玉兰就滨海县公安局在火灾定性中徇私舞弊问题,连续向省农垦公司党委以及上级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报告。从她持有的冤案材料中,一份份复印件记录下她所作的努力——
       1996年8月27日,刘玉兰和农场党委副书记潘世和一起来到省农垦公司,向党委汇报火灾情况并提交:滨淮农场盐场场长李德林(用公款向董云飞行贿的人)等与董云飞的通话录音(农场财务科被烧后,李德林等将董云飞与其密谋策划要嫁祸她人的电话录音交给农场党委),由省农垦公司政治处副处长周作义(现任纪委书记)在九楼会会议室组织播放,省农垦总公司除姜立宽书记之外全体领导均参加了收听(总经理:李润福,副总经理:朱林根、吴玉潮、苏南俊,纪委书记龚世贵等领导)后,大家分析一致认为:“火肯定是董云飞放的,是毁灭罪证,此事重大,怎么处理等姜总回来再定”。
       1996年9月28日,农场党委向盐城市公安局提出关于请求复查“96.8.25”火灾定性的报告,这份报告同时报送省农垦总公司党委、省公安厅、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1996年11月6日,滨淮农场党委书面报告江苏农垦公司党委:滨海县公安局长在火灾定性问题中徇私舞弊的问题;姜立宽非但不管反而百般阻挠,说:“你们有本事,想找谁自己去,总公司不管”,纵火案非但得不到立案侦查,相反,要杀刘玉兰全家的恐吓电话和恐吓信威胁不断……
    1996年12月18日,滨淮农场党委决定以10万元人民币悬赏侦破纵火案(见滨淮党字(1996)第40号文件),然,举报腐败到处碰壁……
    1997年2月,农场党委在按中央要求组织全体党员收看《党的忠诚卫士》曹克明三节电视剧后,又燃起了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1997年3月16日,关于要求侦破“96.8.25”纵火案和董云飞严重经济问题,农场党委越级写信向省纪委书记曹克明汇报;
        1997年4月19日,纵火案经江苏省纪委曹克明书记批示被立案侦查。
   
       刘玉兰坚持反腐败,带来的三大结果:
        第一个结果是:1996年10月28日在盐城市公安局的重视下,责成滨海县公安局邀县消防大队、滨淮农场派出所一起将火灾现场提取的残留物送公安部火灾检测中心进行技术鉴定(天津),鉴定结论为:纵火的助燃物为90#汽油。但返回后滨海县公安局隐藏了公安部的鉴定报告,仍不立案侦查。
        第二个结果是:刘玉兰接连受到40多起恐吓电话、恐吓标语和恐吓信的威胁,公开扬言要杀她全家,并说:“你不怕死,难道你的女儿也不怕死吗!”(1996年9月15日刘玉兰将恐吓信交给市公安局)。
       第三个结果是:纵火案经农场党委坚持234天的举报后被立案侦查时,恼羞成怒的姜立宽放出狠话:刘玉兰竟敢向省纪委曹克明书记举报纵火案,出农垦的丑,这次定要让她坐两年牢,尝尝滋味”……1997年4月22日,召集相关人员开会部署……
        果然,刘玉兰的坚定反腐,使她的人生突然拐弯。刘玉兰为不仅被丢掉官职,而且还被陷害入狱,丈夫亦未能幸免,女儿也因此被害离别了人间。

   
欢迎围观: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诏雪记(5):
                 违背领导意图坚持追查纵火案刘玉兰引火烧身(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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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2 10: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7 12:43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诏雪记(5)
违背领导意图坚持追查火灾案刘玉兰引火烧身(细节

       滨海县公安局在未受外界干扰的第一时间内,对1996年8月25日凌晨农场财务科发生的火灾定为纵火案。

       为了配合公安部门破案,农场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场长陈子龙具体负责,派出所、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协助。
       1996年9月3号滨海县公安局局长顾秀山对农场副场长陈志龙、派出所长陶家芬等四位同志说:“经无锡技术鉴定,是电起火,不是人为纵火,不予立案侦查,你们农场就不要再追了,这事到此结束”。陈子龙等坚持要公安局出示无锡火因鉴定报告,以便农场存档。心中有鬼的顾局长却大发雷霆,说:“你们不相信我们县公安局就算了?怎么连无锡的技术鉴定也怀疑呢?你们究竟是什么意思?
           局长随即下令:不允许县公安局的人再接待滨淮农场来反映纵火案的人,同时下令,没有他局长的批准,不允许县消防大队的人就纵火案问题来滨淮农场。
         纵火案的定性被县公安局人为梗改后,刘玉兰和农场党委副书记潘世和一起来到省农垦公司,汇报火灾发生前后情况以及纵火案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滨海县公安局长在火灾定性问题中徇私舞弊的问题,请求总公司派工作组来场帮助做好稳定工作,并请求总公司将滨海县公安局长在纵火案定性问题上的舞弊问题向省公安厅报告。
         没想到,农垦一手把的姜立宽书记却答复说:“总公司不可能派工作组去你们农场,也不可能替你们向公安厅反映,你们不搞生产搞斗争,你们本事大,想找谁反映自己去,这件事总公司不管,以后也不要再说了”。
          在坚持举报和追查纵火案期间,刘玉兰几十次受到要杀她全家恐吓电话和恐吓信的威胁(恐吓信是用直尺划线条的方法完成的,就连信中的标点符号都是用线条打出来的,没有留下笔迹)。
        火灾发生当日和县公安局一起参加火灾现场勘察定性的滨海县消防大队,仍坚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在滨海县公安局搞假鉴定将纵火案改成自燃火的情况下,于1996年9月26日给滨淮农场出具了“96·8·25”火灾系“人为纵火所致”的书面鉴定报告。对此,滨海县公安局顾秀山局长很恼火地下令:“今后凡消防大队的人去滨淮农场的,必须报公安局批准,否则……”。
         农场党委对县公安局在纵火案定性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问题,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得到了盐城市公安局的重视,后责成滨海县公安局和县消防大队分别对火场残留物进行取样(各取4个),由滨淮农场派出所陪同,三家一起将火场残留物送公安部天津火灾检测中心进行枝术鉴定。10月25日滨海县公安局终于定下启程时间,10月28日公安部鉴定后出具了书面鉴定报告:“残留物中含有大量的90﹟汽油”。
虽有技术鉴定,但公安部门仍不立案调查。
        1997年3月16日,刘玉兰召开党委会,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把滨海县公安局长搞假鉴定将农场财务科纵火案改成自燃火保护纵火人、保护贪官的问题,写信向曹克明书记反映,纵火案才能得到立案侦查。
        1997年4月17日上午十点(举报信发出后30天),省纪委副书记率省公安厅、省反贪局、监察厅等领导以及市、县纪委负责人、市公安局县公安局顾秀山等近二十人来到滨淮农场。他们首先看了火灾发生的位置,后在四楼小会议室听取了刘玉兰场长对火灾发生前后情况的详细汇报,陈昌浩书记让农场领导每个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大家一致认为:董云飞是最大的嫌疑人,目的是毁灭罪证。听完汇报,陈书记只是对火灾发生后农场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安全防范设施不到位给予了批评。
         4月19日纵火案终于被立案侦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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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2 18: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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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2 18:3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网民朋友们,对我的坚持与理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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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2 19: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农垦 发表于 2015-5-22 06:55
在此我还想说:为官者只要你清政廉洁,真心诚意按党中央要求为老百姓办实事、谋福利,即使你遭贪官**被打入 ...

真是这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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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3 05:2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30 07:46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6)
江苏农垦花100万制造刘玉兰等三起冤案!


          1997年4月19日,滨淮农场财务科纵火案被立案侦查。
          1997年4月22日,姜立宽召开会议(指定人员)说,司法部门承办刘玉兰等案件的费用由省农垦承担,并点明:火,原来大家都怀疑是董云飞放的,现在看来,刘玉兰有重大经济问题,火是她指使亲信放的,目的是陷害领导……。
            1997年4月23日傍晚,姜立宽派亲信周作义(时任政治处副处长,现任农垦公司纪委书记)江苏农垦工作组进驻滨淮农场后,以淮阴党校借用之名,宣布刘玉兰离职离场(变相失自由)。

         有这么个背景儿,后来刘玉兰的恶劣处境和悲惨遭遇可想而知。但其手段并不高明,只能用“下三滥”来形容。
        手段之一:假传“圣旨”,借刀杀人。联合调查组进场第二天一早紧急召开全场干部大会,在会上公开宣布:刘玉兰有严重经济问题,查她是省纪委曹克明书记批示的,大家不要怕,要广泛深入地揭发(因刘玉兰未被举报过,立案无据)。从而将曹克明书记对查处纵火案的批示偷变成查处刘玉兰,目的是为转移侦查视线保护纵火人捂盖子。
        手段之二:以组织名义,滥施淫威。连“文革”手段都用上了,1997年4月24日早上五点钟,农场广播连续播放刘玉兰离开滨淮农场的消息,同时宣布调查组接管农场财务审批权,规定资金只准进帐、不准出帐,并选调垦区财务审计骨干来滨淮农场全面查账寻找刘玉兰问题,结果十五天的审查未找到任何问题,1997年5月8日在刘玉兰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用广播连续播放免除刘玉兰一切职务的消息,再次发动揭发。几次组织决定,意思只有一个,刘玉兰无职无权了,谁也不要心存幻想,可以任意揭发批判了。
         手段之三刑讯逼供,惨不忍睹。1997年5月21日盐城市检察院对刘玉兰夫妇进行非法拘禁。期间,办案人徐学坤时任盐城市检察院检察员,现任盐城市盐都区人大副主任)等对刘玉兰及其证人实施的刑罚可归纳为:打、骂、跪、吊、铐、踢、掐、蹲、开“飞机”、站砖头、端水盆、灯泡烘眼、铁链悬挂、不给睡觉、不给水喝、不准大小方便等23, 使其被打得全身都是青紫斑,被悬空吊在铁链上13个昼夜拷打, 即使例假来了,也将其吊在空中,只能无奈的任其血水顺着大腿流淌, 有时被反吊双臂站在四块砖头上,然后抽掉脚下砖头,只能脚尖点地,一吊就是几个小时,腿脚肿得裤子脱不下,鞋子穿不进,刘玉兰在徐学坤非人的严刑拷打和精神折磨下多次昏迷(徐学坤伪造笔录乘刘玉兰昏迷时偷捺手印)。暴刑中,徐学坤还多次对刘玉兰说:“知道你没有问题,但领导有交待,这次至少也要让你坐两年牢,尝尝滋味。谁叫你举报的,举报信现就在我手里,劝你还是放明白点,想少吃皮肉之苦,就得按我们的要求签字,既然抓进来了就不可能让你无罪出去,不签字只能打,打死了就定畏罪自杀,反正不要我们花一分钱,全是省农垦的”。这话虽然狠,但又非常真。

         刘玉兰受贿案的证人:陈亮被徐学坤非法拘禁21个昼夜放出时遍体鳞伤、鼻口出血送医院急诊(陈亮和9个目击者的证词已提交在卷宗),曹某某被非法拘禁56个昼夜后放出时,耳朵被徐学坤打后几个月听不清声音、纵火案蒙冤者林海被打掉两颗牙齿(相关证词及林海的伤情照片已提交在卷宗)。
        手段之四:威逼利诱,暴力取证。1997年4月23日起,联合调查组对农场干部队伍划线排队后抓了近百名干部,要他们交待揭发刘玉兰的所谓问题,许多人因不愿配合其造假而遭毒打拷问,其中被关押时间最长的要数曹某某,因不愿按办案人员说的“说”,前后两次被非法关押60个昼夜、刑讯逼供。另一种,就是拉拢提拔曾经被农场处罚过的人员,让其编造散布攻击刘玉兰和当时讲公道话人的言论,搞假举报。再一种,对作伪证的人进行违规提拔重用(其中三人获江苏农垦违规提拔),对坚持原则不配合作伪证的人进行岗位调整等。一时间把个原本秩序井然的农场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高压手段的结果,就是用伪证、假证制造了三起冤案:一是刘玉兰被定性所谓受贿罪,标的为20738.26元,判实刑二年;二是因刘玉兰的丈夫陈亮为其鸣冤,第二年又把他作为刘玉兰同案犯而提起公诉,判实刑一年,期间致使她们的独生女儿陈晨不明原因全身溃烂成洞身亡;三财务科长林海被打成为纵火及贪污犯判刑五年,其父亲老共产党员气愤成疾含冤而死。
         1997年11月5日刘玉兰案一审庭审时,公诉方提请的证人出庭后,均为刘玉兰作无罪证明,结果四位证人全部又被抓了起来,被关押的时间长达19个昼夜,重新“加工”的证词未经庭审质证(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决定书中明确认定:“部分证据未经庭审质证”),便作为强行定罪的证据。就这样,强权战胜了公理,也强奸了法律,1997年12月17日,刘玉兰被蒙冤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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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4 13: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9 06:32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7)
刘玉兰独生女儿突发中毒性怪病不久身

        刘玉兰夫妇先后蒙冤入狱,正在盐城上初中三年级的独生女儿陈晨的遭遇更加令人痛心。
        小陈晨只有17岁,从她留下的照片上看,是个十分活泼可爱而又聪明漂亮的女孩。父母突然遭此塌天大祸,使她精神崩溃,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被迫辍学。1998年4月9日突感腹痛不止便陷入昏迷,后四肢弯曲、五官歪斜、被亲属送至盐城第二人民医院抢救三天才苏醒,苏醒后,全身关节处溃烂成洞或黑色水泡,最大直径6cm,深至白骨,病危通知书上的结论是:酮症酸中毒Ⅰ型糖尿病,感染性休克,中毒性心肌炎、中毒性肉疮(见图。此前从未患过病,家族也无遗传病史),不久后,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女,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离开了父母、离开了人间!
         就在小陈晨遭遇不幸期间,江苏农垦公司纪委书记周作义泯灭人性、残忍至极:一是以其父母户口被注销(坐牢)为由,拒绝按规定报销陈晨的抢救治疗费用(该医疗费用直到2008年经省政法委协调才得到报销)。其目的是切断救治资金,至其于死地。二是指令滨淮农场场长顾家成(当时省农垦制造刘玉兰冤案的工作组副组长),非法强收刘玉兰家的房改住房(见图片:1995年7月25日刘玉兰家购房交款收据和1998年8月14日农场违规收房通知书,该住房问题直到2012年8月在省农垦新调任的李书记等领导干部的关心帮助下才得以解决......), 多次派人上门威逼病重在身、孤独无助的孩子交出住房,同时派出4人收房小组(一位副场长,三位部门负责人,他们与刘玉兰无个人矛盾,只是奉命履职)追到常州监狱,企图借助监狱警方的力量逼迫深陷囹圄的刘玉兰在收房决定书上签字……。没想到,监狱的领导当面指责说:“你们省农垦的领导太没人性……”。
          这一连串的打击,严重地摧残了刘玉兰的身心健康,留下了一生中永远不能愈合的痛……


             以下转载农民日报陈兵、曹竹聿、张学法、戴阳四名记者2006年12月7日采访撰写的希望不再有人为反腐败家破人亡》一文中的部分内容:

           从小一直和陈晨关系很好的姑姑陈英,到今天还是不愿意去回忆陈晨的生活片段。“陈晨之前身体一直很好,因她的父母整天忙于工作,所以她什么家务活都会干,大家都称她是红色的小管家,从未生过病。她爸爸妈妈突然蒙冤坐牢,她一下子就崩溃了,精神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整个人都变了,整天恍恍惚惚,不想上学。1998年4月9日,陈晨中午被骑三轮车的人送回家,她说肚子疼,后就昏迷不醒、四肢弯曲、五官歪斜,我们立刻把她送到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10日医院第一次给她爸爸、妈妈发了病危通知。经医院抢救三天三夜终于醒过了,苏醒后的她全身关节处都溃烂成洞和黑色水泡,最大直径6厘米,深到看见骨头(有照片)。我整个人都被吓瘫了,所有亲友束手无策,我便和我妈妈、姐姐、弟弟以及刘玉兰的嫂子等人一起,跪到盐城市检察院门口想求见他们的领导,希望他们能让我哥哥嫂子见孩子一面并商量如何抢救,我70岁的妈妈因精神恍惚小腿上的骨头都跌断了。农场的干部、职工夜里偷偷地来医院看陈晨,后被当时的场长顾家成训话。”当时没有人敢公开答理我们家的人,真不是人过的日子,陈英已经泣不成声,紧握住记者的手,喊着你们一定要替陈晨主持公道。
          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农场干部职工异常愤慨地介绍说:“简直毫无人性,惨无人道!而常州监狱当得知刘玉兰的冤情和孩子的不幸遭遇后,立即于6月23日批准刘玉兰回盐城看望女儿,但此时,她女儿已奄奄一息,靠药物维持生命,2000年1月19日夜间不明不白的含冤死去。当时才19岁啊!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在刘玉兰夫妇蒙冤坐牢、她女儿在抢救期间,滨淮农场领导还多次按上级指示派人上门逼迫她的女儿搬家,交出住房。我们偷偷去看她女儿时,真目不忍睹啊!小孩子身上烂的那些窟窿都看到骨头,太残忍了!我们怀疑就是哪些迫害刘玉兰的腐败分子下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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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绝人寰,刘大姐,我们支持你。  发表于 2015-5-2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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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5 17: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7 12:30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8
刘玉兰入狱孩子中毒病重江苏农垦周作义令收房改房
           刘玉兰蒙冤入狱前的住房,是滨淮农场房改时分给的房改房,1995725日陈亮(刘玉兰丈夫)向单位交纳10000元购房款后自费装修入住,产权证待办。19974月和11月刘玉兰夫妇因举报腐败追查与个别领导腐败有关的农场财务科纵火案被打击迫害先后蒙冤入狱,19984月9日独生女儿陈晨被人毒害住进医院抢救治疗,期间,江苏农垦纪委书记周作义(冤案制造者之一)指令滨淮农场场长顾家成强收刘玉兰家房改房。
         顾家成次在农场领导会议上说:“刘玉兰的房子,必须在她出狱前请监狱帮助我们收过来,否则,她出狱后,我们就没有办法了”,于是,他们成立了收房小组。
          首先,采取多种形式威逼刘玉兰病重的女儿陈晨和照顾陈晨的亲属搬出房子;1998814日,又作出书面收房决定并派出收房小组(一行四人),来到常州监狱威逼刘玉兰在收房决定上签名,刘玉兰坚决不予签名,并指责此行为非法,打击报迫害。监狱领导在一傍听着听着指着来人大声说:“刘玉兰两口子都在监狱里,其独生女儿还在医院救治之中,你们曾经都是刘玉兰的同事,对她的家庭和女儿理应给予照顾才是,你们单位领导这样做让人无法理解,太没有人性了,就从这一点可以证明刘玉兰向监狱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我们虽没有办法为她平反,但我们可以为她减刑,刘玉兰不要签字,我们支持你”。迫害刘玉兰的省农垦领导本想借助监狱力量,威逼身陷囹圄的刘玉兰在收房决定上签名的,没想到他们的行为反遭监狱痛斥。他们这一来,反而让原本不应该获得减刑(刑期太短)的刘玉兰,得到了监狱特许减刑。
           19992月刘玉兰提前四个月出狱。
         出狱后,刘玉兰就房子的落实问题和陈晨最后的抢救医疗费用的报销问题,找江苏农垦公司的领导,当时的书记是徐鸣(现副省长)总经理李润福(现已退休)、副总经理任建新(后任总经理,2014年退休)等几位领导都很讲道理,他们说:“房子与案件无关,小孩的医疗费用应按农场政策报销”。就房子问题,领导还在刘玉兰的申请报告上作了批示:“由滨淮农场按原房改政策给予落实”,后交省农垦办公室督办。
       由于时任滨淮农场场长的顾家成(当时省农垦工作组副组长,因协助制造冤案有功而被提拔),一直从中作梗顶着不办、百般刁难……。当时刘玉兰想,她不能把时间耗在这个问题上而因小失大,于是,她决定把全部精力和时间投入到彻底讨回公道的上访申诉中来,并视之为事业夜以继日,上刀山下火海勇往直前不回头,否则,房子问题早就解决了。对此,刘玉兰无罪平反后曾问过顾家成:“当初我夫妇蒙冤在狱中、孩子病重在抢救中,你为何收我们家的房子?我出狱后几位领导就房子问题作过批示,你为什么顶着不给落实”?顾说:“当初收房和不给落实,都是周作义书记叫的”。刘玉兰随即将顾家成答复的原话转告给周作义书记,周说:“他这个人说话你也能相信,当时是他们汇报说你的房子是公房,单位急需要用,我说,那就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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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6 09: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7 12:16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9)
漫漫上访六千日  取证难于上青天
      199928,刘玉兰出狱了,有人劝她,冤就冤吧,罪也受了,不如苦点钱,早点过好日子;也有对她了解的单位领导想高薪聘她管理企业,但都被婉言谢绝了。她梳理思路,振作精神,没有心灰意冷,也没有志衰气馁,她发誓要查清真相,还己清白,找出元凶,为党除害。
      19992月恢复自由后,她就踏上了一条漫长的上访申诉之路。这条路上,留下她艰难跋涉的脚印;这条路上,她感受到刻骨铭心的世情冷暖。既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风刀霜剑严相威逼”的水深火热;又有六千多个日日夜夜若干好心人的慷慨相助。
    调查取证。这是打破坚冰的一步。为迈这一步,刘玉兰什么苦都吃过,什么罪都受过。因为任何一个知情人都害怕当权者的再次打击报复。当年在高压下作了伪证,现在又要把实情说出来,其难度可想而知。但刘玉兰清楚,再难的骨头也要啃,再大的难题也要攻,因为平反需要的是证据。
    刘玉兰申冤取证的第一个突破口选择农垦之外。由于该冤案是其领导打击迫害人为制造的,所以取证难于上青天。从而取证需从处围突破,经多方打听得知:盐湾建筑公司承接滨淮农场烘干线土建工程的施工队长马某某了解内情,并得知他是建湖县人,常年外出打工,刘玉兰并认不得他,就这么点信息,她也不放过。199949,她来到了建湖县,一路询问徒步走了两天,逐户询问终于找到了马某某的家。虽然马某某不在家,但凭着刘玉兰无比的真诚和天大的冤情,终于打动了马某某的父母,答应等他儿子一回来就通知她。老人还热情的给她煮了几个热乎乎的荷包蛋。当年的729,马某某如约至盐城,还原了当年由他牵头联系施工单位的真相:“1997年310日中饭前,滨淮农场招标小组王春学、谷善明等找到我,并请我帮助农场联系施工单位(夏收在急,烘干线地基塌方,农场工程队无法施工),然后我用农场座机电话:4866783,电联盐城市亭湖区盐湾建筑公司来场参加招标,从而承接了烘干线土建工程”的原况,并亲笔写下了证词。
    攻克了第一关,给刘玉兰莫大的信心。之后,久经周折,她又和律师守在另一证人金某某家至半夜,终于见其人获得了第二份证词;连续17个次守在关键证人徐某某的家门外,获得了第三份证据……
    为取到潘世和时任滨淮农场原党委副书记,现任江苏农垦企划部副部长)的关键证词,刘玉兰在三九严寒的隆冬终于等到了潘书记,恳求其为事实重新依法作证......。无奈之下,只好用自带的塑料布和被子连续数日夜间睡在证人房间外楼道的水泥地上守候,不吃不喝不走,潘书记终于先后写下了2001年5月22日、2002年1月26日、2002425日)关于省农垦周作义书记不同意他为刘玉兰作证以及省农垦工作组和市检察院联合迫害、制造伪证、陷害她的真实情况。
     就是这种精神,刘玉兰用六年时间,取证100多份(不含间接证据),形成了一个足以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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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7 08: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30 07:49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10)
有人假冒最高院法官威胁证人  干扰最高院调查听证
       20021213--2002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最高人民法院的薛京、冯强两位法官在江苏省高院立案庭黄锡宁副庭长陪同下专程到盐城调查刘玉兰申诉一案。

     就在最高人民法院派人来盐城对刘玉兰的冤案重新调查复核的前几天,有人精心策划安排了两个会讲普通话的中年男人冒充最高院的法官(一个40多岁,一个50多岁),找刘玉兰冤案的主要证人谈话并威胁说:“我们是最高院的,从北京来调查核实刘玉兰案件的相关情况,你们要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但如果这次说的和当时在侦查时签字的内容不一样,那当时就是作伪证,作伪证是要判刑的……”。

       20021213,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在盐城市中级法院小会议室里公开调查听证时,有证人提出质疑:“几天前,最高院的人不是才来过吗?怎么又来了啦?真的假的?”。最高院法官当场出示了工作证。对此,刘玉兰提出:“这是冤案制造者所为,他们具怕复查,说明卷宗有罪证据是伪造的,请求调查假冒最高院法官的事件”。
    黄庭长当场圆场解释说:“这讲普通话的人肯定是你的律师刘玉光(刘玉兰案二审律师,原省高院副院长),他讲普通话”。刘玉兰反驳:“我从未见过刘玉光律师,而且他现已70多岁,二审中他作的是无罪辩护,怎么会假冒最高院法官威胁我的证人呢?”。
    最高院法官表示:复查内容来前已内定,但这件事回去会向最高院如实汇报。
    假冒最高院法官行为的败露,可以说助推了刘玉兰冤案的平反。
    在最高院复查刘玉兰冤案时,江苏农垦公司纪委书记周作义竭力阻挠证人出庭作证,因此有的人(在职干部)在接到盐城市中级法院的通知后拒绝出庭。调查组让市中级法院告知相关证人:对通知后拒不来质证的人,只能下传票。
      20021214下午,关键证人潘世和(滨淮农场原党委副书记,现省农垦企划部副部长)终于来到盐城市中级法院,他首先解释说:他接到盐城市中院的电话后,向江苏农垦总公司周书记请假未获批准,故未能及时来到。对卷宗里当初检察院制作的他的调查笔录(伪证)是这样解释的,他说:“……,刚才你们宣读的侦查期间办案人员对我的调查笔录内容不是事实,我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是办案人员捏造的……”;如果当时不在他们伪造的调查笔录上签名就会被免职,潘世和还说:“当时办案人员几次向我询问调查刘玉兰有无问题时,我每次都是肯定的说:刘玉兰没有问题,我也从未听人说过她有什么问题,江苏省农垦工作组副组长、滨淮农场场长顾家成两次在公开场合说我不明智,说如果当时不是他为我求情,我早就被免职了……”。陪同最高院来调查的省高院立案庭黄副庭长,问:“这份控告盐城市检察院的控告书,是你亲笔写的吗?”,潘世和:“是的”。

    滨淮农场两个中层干部接到通知后拒不来市中级法院质证。一位是和刘玉兰一起长大且有正常人情往来关系的滨淮农场三分场副场长王立忠;另一位是烘干线土建工程招标小组副组长、农场质检科长王春学
     20021220“二王”被法院传票传到江苏省高院和刘玉兰当面质证质证中,他们反复无常、前后表述不一,中途一直用手机与外界信息联系,王立忠就连跟刘玉兰小时候在一个分场一起长大的事实都不承认,说刘玉兰是在当场长后他才认识的,送给刘玉兰的生日礼物不是人情往来,而是他为了巴结讨好和想得到提拔。最高院法官让其不要害怕,如实反映事实真相,最终王立忠还是承认了:“在刘玉兰担任领导职务前,我们两家就有人情往来,我在检察院和法院一审庭审时所作的人情往来的证词是真实的

       200545,经最高人民法院派法官到盐城调查核实、公开质证之后,作出(2001)刑监字197号:“本案认定事实不清,部分证据未经庭审质证,适用法律有误”的《指令再审决定》,指令江苏省高院再审。

    江苏省高院没有进行开庭审理,于2006317对刘玉兰做出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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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8 08: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8 12:26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11)
刘玉兰其人
      19756月,刘玉兰高中毕业后即参加工作,被安排到江苏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九团五分场二十五大队知青排任副排长。

      19784月,因五分场23大队会计岗位缺员,对会计行业一点都不了解的刘玉兰被挑选去当会计,一心为大家谋利、追求奉献的她,夜里学习会计业务、练习做帐,白天跟班下田干活,一年后,刘玉兰在全场近二百名会计中成为业务尖子,并兼职五分场会计辅导员。

       19861220,滨淮农场党委让大队会计刘玉兰改行搞行政,到全农场30个农业大队中亏损最严重的24大队任大队长兼党支部书记(该队自组建30年来一直亏损严重),刘玉兰婉言谢绝。农场领导多次做工作,刘玉兰一次又一次找出种种理由不接受,最后场长书记登门做工作,刘玉兰便提出:“如果要我当大队长,首先要提拔我妹妹刘玉梅到邻队当会计,帮助解决我家庭生活的后顾之忧,其次,大队领导班干部成员必须由我决定提拔使用”。刘玉兰本想用这种既过分又苛刻的要求拒绝提拔,没想到,领导二话没说当场拍板同意,刘玉兰没有了退路被逼上阵。她与其提名选用的两位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孙一平、马傲)、一位退居二线的老同志(桑全清),组成了大队领导班子。经大家的共同努力,198724大队各项成果全场第一,双职工的家庭家家都是万元户。24大队一年扭亏为盈的成绩令全场羡慕,可刘玉兰却瘦了30多斤。

      19901218,滨淮农场党委又决定把刘玉兰调到农场六个农业分场中生产基础最差、亏损最严重且从未盈利的一分场任场长,刘玉兰仍不接受提拔,最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又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如果一分场平时的生产管理不落后,农场必须保证一分场(下属六个单位)全体职工的收入不得低于全场平均数,否则拒绝接受提拔”。农场领导同意并立下了字据。经过一年的努力,刘玉兰未负重望,1991年一分场各项指标全场第一,职工全场收入第一。

       199112月,刘玉兰被提拔为滨淮农场财务科长。刘玉兰针对农场现状制定财务管理规章40条并严格执行,使农场财务、物资管理工作从此有章可循。1992年刘玉兰除做好财务科长的正常工作外,还组织摸底调查、清理结算了农场拖欠职工三年未结算的收入分配帐,并印制场内职工集资款白皮本,将农场应兑现而未兑现给职工的收入分户记入白皮本,并以1分利率按年结算兑现。经一年的努力,不仅清理了陈年烂帐,节流堵漏,增收节支,同时极大的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农场党委的凝聚力得到加强。

       199318刘玉兰被提拔为滨淮农场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兼常务副场长、纪委书记(兼任财务科长半年才得脱身)。这四个重要岗位理应由四个人来承担,刘玉兰无法推辞只好日夜拼命工作。

       1995112,江苏省农垦党委副书记龚世贵(现退休)一行四人(省农垦政治处副处长王近山、盐城市农垦分公司单副经理、组织科长黄广友)到滨淮突然找刘玉兰谈话,要其担任农场场长,刘玉兰非但未感激,还从性别、家庭、体质、晕车、学历等方面提出自已不适合当场长,龚书记说:“工作几十年从未遇过一个拒绝提拔的人,你非但不说感谢话,还不愿服从组织决定,不象话,你个人意见不适合,但历次组织考察测评大家都认为你最适合,党委已经决定了”。谈话持续数小时,最后刘玉兰在必须服从组织决定的原则下才上任的,1996519则又兼任党委书记。

       1996118刘在全场职工大会上庄严承诺:“一切行动全场职工向我看齐,要求大家做到的,场长我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我坚决不做,请全场职工监督我。我要以实际行动带领职工建设新农场,共同致富奔小康,保证三年职均收入翻一翻,否则主动辞职”

     刘玉兰担任滨淮农场场长兼党委书记后不久,因履职反腐遭迫害蒙冤入狱、毁家、丧女,被逼走上了上访、无尊严的黑暗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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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29 07: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5-29 11:16 编辑

江苏农垦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12)

刘玉兰冤屈遭遇得到许多善良人的同情与支持
     刘玉兰深知她的冤案是江苏省农垦公司主要领导花巨资与司法机关贪赃枉法的人相互勾结的结果,要平反谈何容易。

     出狱后,失去爱女的刘玉兰心痛似死,又面临巨大债务的压力(打冤枉官司及抢救治疗女儿的费用)和丈夫陈亮与其分手的无助,为了揭露腐败与讨回公道,她只好孤身一人踏上了漫漫的上访申诉之路。上访中的十几年,她颠沛流离,泪水伴着汗水、穿破了一双又一双布鞋,鞋子破了不好穿有时就赤脚走,脚下磨起的血泡一个又一个。多少个日日夜夜,因无钱住宿,以天作被、以地当床、以水充饥;天不冷时,用一块随身带的塑料布睡在公园的草地或椅子上;一元钱一袋的饼干当三餐,渴了只能到公厕里的自来水笼头上放点水喝;经常为节省一元钱的公交费,而徒步跋涉在信访接待处之间,有一次从北京永定门走向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组,由于不认路,问了很多人,因他们指的方向不一致,走了很多冤枉路,最后因脚下全是泡子,只能赤脚走到焦点访谈……
      
      蒙冤后,她先后发出近3000封鸣冤信件,划破手指用鲜血书写近百封鸣冤状,为表白血海深冤,身穿鸣冤服,手捧鸣冤状,颈挂女儿遗像的她心如刀绞,跋涉在京、宁上访中,她深感此时生不如死,但为洗雪天大的冤屈已无路可走。她右手的中指因为写申诉材料,磨起了一个比蚕豆还大的老茧。
     一次次的上访,一次次的申诉,刘玉兰冤屈的遭遇引起了许多善良人的关注和同情。

     刘玉兰出狱后,滨淮农场548名干部职工自发联名上书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为其共证清白、鸣冤叫屈。顾家成(冤案制造者之一,时任滨淮农场场长)知道后公开说:“刘玉兰现在是劳改犯,帮劳改犯说话是犯罪,要追究责任的……”,并以会议批评、个别谈话、挑拨离间、打恐吓电话等手段,阻止群众说真话声援。


     当时刘玉兰在大圣集团打工谋生,一天,大圣集团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找我谈话说:“江苏省农垦公司周作义书记让我们找你谈话,滨淮农场职工在联名为你喊冤,这已严重影响到农场的稳定,希望你不要参与,你的案子是翻不过来的,我们劝你认倒霉吧,不要让费时间和精力了,把身体养好了,苦点钱过日子”。刘玉兰借机向两位领导诉说冤屈并出示相关证据,后两位领导深表同情并给予支持。

     刘玉兰冤案平反后,又有1364名干部职工集体签名捺手印要求她回滨淮农场复职。

       16名省级以上劳模在南京汤山疗养期间,当听完刘玉兰的冤情诉说后,义愤填膺地联名写信给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肖扬,要求复查此案,为民申冤。


    5名全国人大代表,了解刘玉兰这一反腐奇冤后,主动写信,仗义执言,将刘玉兰反腐败被迫害以及他们的看法反映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农民日报》的陈兵、曹竹聿、张学法、戴阳四位记者,在采访刘玉兰蒙冤真相之后,2006127写出的《希望不再有人为反腐败家破人亡》的文章,并发出了“此冤不伸,枉过此生;此稿不发,枉为闻人”的誓言(后因江苏农垦公司时任董事长、党委书记宣荣的干预作埂等种种原因,稿件未被发出)。

     经过多年艰难取证上访申诉,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下,2006317江苏省高院终于宣判刘玉兰无罪,2008331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刘玉兰的前夫陈亮无罪,20091211滨海县人民法院宣判滨淮农场财务科纵火案蒙冤者林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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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30 07: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纪检信息采集 发表于 2015-5-29 13:48
你的信息已被采集,本部将以研究

谢谢!我想知道您是那级那家的纪检?方便时请告诉我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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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1 12: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13)
  农民日报记者:希望不再有人为反腐败家破人亡
一桩离奇的纵火案让一个国有农场场长、党委书记成为阶下囚。坐牢期间,丈夫被迫离婚,独生女儿离奇死亡。出狱后,她踏上了长达10年的上访之路,邮寄了2000多份申诉材料和近百封血书,1364名农场干部职工自发写联名信声援。现在,她手拿无罪的判决书,悲惨境遇却难有改善。她向记者痛陈——
希望不再有人为反腐败家破人亡(1)
本报记者  陈兵 曹竹聿 张学法 戴阳
2006年11月1日,记者收到一封厚厚的挂号信,打开来是一个长达4.8米的千人签名信,一个个手指印让人触目惊心,总共有1364人。他们联名要求记者调查报道江苏省农垦滨淮农场前场长、党委书记刘玉兰蒙冤十年,终于无罪却无法落实政策的事件。记者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按照千人签名信留下的一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反映情况的同志,连晚驱车赶到盐城滨海县,进行了长达一周的明查暗访。期间所见所闻,令人震惊,发人深思。
一、追查纵火案,反被陷害,身陷囹圄
我们原本想直接去滨淮农场进行调查,准备接受我们采访的农场老干部某某某(被访人怕报复,请求不要公开姓名,但如果省农垦集团以外和以上的党组织了解情况,可以让记者提供真实姓名。下同。)说:“你们要是来农场采访,不太方便,周围有很多现任场长的耳目,采访有阻力。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这样我们可以都来谈谈。”我们的采访最后安排在距离滨淮农场15公里的八滩镇进行,我们采访了12名农场老干部和部分职工以及刘玉兰的亲属。他们说:“对于调查刘玉兰的问题,现在农场仍然好像战争年代的白区。”接受采访都变得这样神秘,实在让记者弄不懂。
“我有两个不理解。一是为什么刘玉兰这么好的干部会落得如此下场——坐牢;二是为什么刘玉兰无罪平反后,政策得不到落实。我们强烈要求刘玉兰在哪里出去的,还要回到哪里来。如果刘玉兰干到现在,我们滨淮农场肯定不是现在这样,你把我头砍了,我还是这么说。”69岁的农场退休职工某某某手不自然地握紧了拳头。
说到牢狱之灾、家破人亡、十年上访的刘玉兰,他们很是愤愤不平。“她现在没有房子住,没有经济收入,欠亲戚、同学、同事十几万,就靠她的侄女平时给个一两百,日子怎么过啊!”
他们回忆说:1996年因为省农垦转来一封举报信,新上任的场长兼党委书记刘玉兰,让农场纪委等部门对举报信中的农场下属单位盐场进行财务审查,调查过程中举报信上的问题没有查到,却查出前任场长董云飞在该单位的受贿、索贿问题。“按照上级要求,7月30日农场纪委书记和审计科长去南京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并呈交了调查材料。对此,省农垦公司董事长姜立宽不但没有作出反映,反而把情况透露给了董云飞,董云飞连夜从盐城驱车300里来农场3次,和有关人订立攻守同盟,他说如果以此为破突口查下去,他就没有命了,要行贿人和他一起来陷害刘玉兰,这些都有录音。董云飞在农场巨额的经济问题大家早有议论,1994年8月至1995年2月他私自从农场财务科和业务单位透支汇款100万元到深圳他的亲戚处,据说这笔钱被他们私分了。农场职工不服,几个老干部联名写举报信。对此,省农垦姜立宽董事长让办公室打电话过来,发火说谁谁谁写信举报,要我们赶快做工作,叫他们不要举报。老干部因为举报腐败没有得到保护,非常气愤,准备写信向中纪委反映。就在这时即:1996年8月25日深夜,农场财务科内近5亿元的会计原始凭据及会计帐册全部被大火烧为灰烬,(他们大量有罪证据以及董云飞汇去深圳100万的原始单据均在大火中被烧毁,这100万在刘玉兰蒙冤坐牢后被作为呆帐给核销了)。刘玉兰随即召集场直所有懂财务的人员分成16个小组,连夜奔赴下属60个核算单位,以查座收座支为名,首先核死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帐目,同时紧急召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会议,让各人以党籍、人格保证,自报在财务科领、借现金情况,并当即派人到业务单位核对帐目。她四天四夜没有睡觉和大家一起奋斗,终于把农场财务科被烧掉的账目又重新恢复建起来,最后全场账目与银行核对只误差1060元,纵火案的损失被降到了最低程度。火灾发生后,滨海县公安局和消防大队现场鉴定为:人为纵火。而一个星期后,县公安局态度大变,局长说是自燃起火(此公安局长后因受贿罪判刑)。群众反映强烈,要求对纵火案一查到底。刘玉兰向记者反映的上述情况,得到了当时反映情况的老干部的证实。
而此时,刘玉兰接连受到40多起的恐吓电话、恐吓标和要杀她全家恐吓信的威胁(恐吓信刘玉兰于1996年9月15日交给了市公安局)。
他们回忆说:为了使纵火案能水落石出,刘玉兰冒着生命危险坚持追查的纵火案,1996年10月25日得到市公安局的重视,责成滨海县公安局会同县消防大队、滨淮农场一起将火场残留物送公安部火灾检测中心进行技术鉴定。鉴定结果是:90#汽油纵火,但县公安局对此仍不立案侦查。1997年3月16日农场党委写信,向省纪委曹克明书记反映农场财务科纵火案发生至今县公安局仍不立案的相关情况,曹书记接到信后批示:必须迅速立案,严速查处。县公安局才在1997年4月19日立案,但仍然由原故意将纵火案改成自然火的顾秀山局长亲自挂帅“侦查”。 4月23日,江苏省农垦公司派出工作组到滨淮农场协助调查,工作组进场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刘玉兰立即离开滨淮农场,到淮阴农垦党校帮助工作(实际上并没有安排其工作)。刘玉兰回忆:“听说4月22日姜立宽被曹书记找过去谈话挨批评。气得他回到办公室把一个茶杯摔得粉碎,说:刘玉兰竟敢向省领导告我们的状,出农垦的丑,立即组织工作组去滨淮农场,严查刘玉兰的问题,那怕查出一点问题非让她坐牢不可”。省农垦纪委书记周作义在和记者见面会上承认:1997年4月22日姜立宽在会上决定:司法部门承办刘玉兰案件的费用由省农垦承担,并另给30万元盐城市检察院。老同志们都说:“工作组来农场的基本任务应该是调查纵火案的真相,没有想到却成了迫害刘玉兰的专职小组。”
24号一早他们紧急召开全场干部大会,在会上公开宣布:刘玉兰有严重的经济问题,搞她是省纪委批示的,大家不要怕要广泛深入地揭发。早上五点钟农场广播里就开始播放刘玉兰离开滨淮农场的消息;5月8日在刘玉兰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农场的广播里又播放刘玉兰被免职的消息。他们组织了70多人的审查队伍,历时几十天,耗资几十万,对每一个细小的角落都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同时又用职务任免的手段,拉拢提拔重用了曾经被农场处惩罚过的人员,让其编造散布攻击刘玉兰的言论和搞假举报,对坚持原则说真话的人进行调离或免职,即使这样仍然没有找到刘玉兰的问题。于是,1997年5月21日,盐城市检察院对刘玉兰进行非法拘留,期间被悬空吊打13个昼夜,用电警棒、橡皮棍、3付手铐子、铁链子、锯子等13种刑罚摧残刘玉兰的身体,打嘴吧、掐脖子、拽头发,用穿皮鞋的脚踢其腿踩其脚,全身被打得全是青紫斑,被吊期间刘玉兰的脚下垫四块砖头,脚肿得象大面包,腿肿得象粗木头,无法行走,上卫间都是靠膀子支撑。“当时审讯我的盐城市检察院徐学坤说我的事情是省里批下来搞的。不可能无罪释放。要我想清楚,就是被整死了也定畏罪自。1997年4月21起他们先后抓了近百名干部进行刑讯逼供,要他们交待揭发刘玉兰的问题。他们被毒打拷问,其中曹达文被关了61个昼夜,他不承认,就被打耳光,回来以后几个月耳朵听不见。”这是刘玉兰向记者反映的情况并提供了大量证据,在调查中且得到了证实。
1997年11月5日,刘玉兰受贿案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证人全部翻供,说以前的证词是被打被关押、刑讯逼供的,是在被恐吓威胁的状态下被逼签名的。刘玉兰当庭把公诉人的公诉讼词驳斥得体无完肤。她高呼:“我这个冤案是因为我举报腐败,追查纵火案得罪了省农垦姜立宽,我的冤案是姜立宽一手制造的。我以我的党籍和人格向神圣的人民法庭承诺,我刘玉兰如果有一分钱的经济问题,你把我枪毙了,我心服口服,因为我是共产党员”
由于庭审情况刘玉兰无罪,当时旁听庭审的老同志说:“听刘玉兰的律师说,姜立宽得到她庭审无罪的消息,立即找当时的盐城纪委书记计高成,说刘玉兰无罪也要判,把她放出去,就要有一大批干部关进来。11月7号计高成召集公、检、法、纪委开会,计高成说刘玉兰不管有罪无罪都要判,而且要重判,把她的卷宗材料重搞,首先在材料上要搞成铁案,叫她在江苏省翻不了案”。于是出庭作证的证人又被抓起来刑讯逼供,被关押的时间长达19个昼夜,重新搞的材料没有经过庭审质证,(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决定书可证实此事) 1997年12月17日,刘玉兰就是这样被蒙冤判刑2年。
——我们四名记者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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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 07: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6-2 07:24 编辑

《江苏滨淮农场场长刘玉兰反腐蒙冤昭雪纪实》(14)
农民日报记者:希望不再有人为反腐败家破人亡(2)
       一桩离奇的纵火案让一个国有农场场长、党委书记成为阶下囚。坐牢期间,丈夫被迫离婚,独生女儿离奇死亡。出狱后,她踏上了长达10年的上访之路,邮寄了2000多份申诉材料和近百封血书,1364名农场干部职工自发写联名信声援。现在,她手拿无罪的判决书,悲惨境遇却难有改善。她向记者痛陈——

希望不再有人为反腐败家破人亡
本报记者  陈兵 曹竹聿 张学法 戴阳

        2006年11月1日,记者收到一封厚厚的挂号信,打开来是一个长达4.8米的千人签名信,一个个手指印让人触目惊心,总共有1364人。他们联名要求记者调查报道江苏省农垦滨淮农场前场长、党委书记刘玉兰蒙冤十年,终于无罪却无法落实政策的事件。记者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按照千人签名信留下的一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了反映情况的同志,连晚驱车赶到盐城滨海县,进行了长达一周的明查暗访。期间所见所闻,令人震惊,发人深思。


二、家破人亡,多年上访,处境凄凉
        “1997年4月23日,盐城市看守所告诉我说:医院发来了你女儿的病危通知书,身陷囵圄的我好象晴天霹雳哭得死去活来,哭泣一夜满头的黑发变白发。我含泪恳求他们批准我去医院看一眼生命危在旦夕的女儿,好与专家商量如何进行最佳治疗,被拒绝;我又接二连三的向看守所递交了十几份报告,要求司法部门法外开恩,批准我献出胰脏以挽救女儿的性命,刑期以后可加倍补,仍被拒绝。他们把女儿病危的情况告诉了我,又不让我会见,却又急急忙忙把她送到了千里之外的常州监狱”。刘玉兰一边哭泣一边向记者诉说。
        1998年5月8日刘玉兰被送到常州监狱后,她每天一封信投向监狱长信箱反映自己的冤情以及女儿被迫害的情况……就在刘玉兰一审开庭之后,前夫陈亮为她到处鸣冤叫屈,1998年陈亮又被抓,还是以给刘玉兰定罪判刑的所谓受贿的事实,又判他1年实刑。
         “我被蒙冤判刑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天天在里边喊:亲爱的党啊,你在哪里?我天天鼓励告诫自己,刘玉兰啊刘玉兰,你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否则你的冤案永远无法澄清。我相信党,迫害我的人不能代表党。我就是信仰共产党,我整个细胞、整个血液里面都充满对党的热爱、对人民的热爱,没有一点杂念。我要向党去伸冤。”刘玉兰讲到自己对共产党的信仰,这个14岁初中一年级入团,27岁入党的女人,眼睛放出亮光,仿佛看到了希望。然而就在刘玉兰服刑期间,让她今生都追悔莫及的事情发生了,她的独生女儿陈晨突然不明原因地中毒病危。
         从小一直和陈晨关系很好的姑姑陈英,到今天还是不愿意去回忆陈晨的生活片段。“我本来在滨淮农场盐城办事处上班,哥哥嫂子出事以后,办事处就不要我上班了。我当时因为忙着照顾我的侄女陈晨,也就没有顾上和他们理论。陈晨之前身体一直很好,从未生过病。因为她爸爸妈妈蒙冤坐牢,她一下子就崩溃了,精神受到了巨大的打击,整个人都变了,整天恍恍惚惚的,不想上学。我把自己四岁的孩子放在我的姑子家,专心照她。        
        1998年4月9日,陈晨中午被骑三轮车的人送回家,她说肚子疼,后就昏迷不醒、四肢弯曲、五官歪斜,我们立刻把她送到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10日医院第一次给她爸爸、妈妈发了病危通知,经医院抢救三天三夜终于醒过了,苏醒后的她全身关节处都溃烂成洞和黑色水泡,最大直径6厘米,深到看见骨头。我整个人都被吓瘫了,所有亲友束手无策,我便和我妈妈、姐姐、弟弟以及刘玉兰的嫂子等人一起,跪到盐城市检察院门口想求见他们的领导,希望他们能让我哥哥嫂子见孩子一面并商量如何抢救,我70岁的妈妈因精神恍惚小腿上的骨头都跌断了。农场的干部、工人夜里面偷偷地来看陈晨,第二天就被当时的场长顾家成训话。”当时没有人敢公开答理我们家的人,真不是人过的日子,陈英已经泣不成声,紧握住记者的手,喊着一定要替陈晨主持公道。
          向记者反映情况的农场干部职工异常愤慨地介绍说:“简直毫无人性,惨无人道!而人生地不熟的常州监狱当得知刘玉兰的案情和家庭情况后,立即于6月23日批准刘玉兰回盐城看望女儿,但此时,她女儿已奄奄一息。2000年1月19日,她女儿不明不白的在夜间睡觉时含冤死去。当时才虚21岁啊!更令人无法容忍是在刘玉兰夫妇蒙冤坐牢、她女儿在抢救期间,滨淮农场领导还多次按上级指示派人上门逼迫她的女儿搬家,交出住房。我们偷偷去看她女儿时,真目不忍睹啊!小孩子身上烂的那些窟窿都看到骨头,太残忍了!我们怀疑就是哪些威胁刘玉兰的腐败分子下的毒!”
        1999年刘玉兰的冤狱结束,回来以后对陈亮说:“我一定要打官司、申诉,陈亮当时被人家打怕了,打得吐血,他说:他们一伙势力太大了,算了吧。不!绝不答应。我一定要澄清是非、讨回公道,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我便开始收集证据、材料。”刘玉兰说,她为了和贪官斗到底不再连累家人,便和陈亮离了婚,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上访之路。“我取证的第一个人,是承接滨淮农场办公楼装修工程的盐湾建筑公司经理徐万武,由于他们当时被检察院的人打怕了,所以谁都不愿见我,我就站在他们家门口,前后17次。我是想用我的真诚请他把他们公司如何承接这40万元工程的情况告诉我,最后他还是没有见我,让他的老婆把他写好的证词给了我。当时的取证比讨饭还没有尊严,我就这样前后调查了100多人,事实真相终于查清,搜集的证据材料近千页。由于事实在不断的清晰,证据在不断的增加,因此我的申诉材料打印过不少于一百次,其中最长的1份打印53页。我开始了一层一级地上访申诉,从盐城中院到省高院,再到最高人民法院。我右手的中指因为写这些材料,磨起一个比蚕豆还大的老茧。我要让大家知道,中国有个反腐败的女共产党员叫刘玉兰。”刘玉兰介绍自己上访申诉的主要情况,记者在调查中都得到验证。
         刘玉兰告诉记者,她在二审上诉期间写了39个能证明她无罪以及办案取证、审理程序违法等问题,请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查核实,可省高院法官谢某某说:取什么样的证据是办案人员的事,我们不可能相信你的话。2001年4月24日刘玉兰便踏上了去北京的上访之路。“我可以几天几夜不吃饭,喝水就用矿泉水瓶子到厕所里的水龙头上灌一点自来水,饿了只需买一块钱的饼干,能吃一天。睡觉天不冷就睡公园的长椅上,以天为被,拿地当床。我在北京上访期间是身背鸣冤状,手棒我女儿的遗像,从一个地方走到另外一个地方,走得脚底板起了很多血泡。北京商店里的鞋子太贵,我买不起。没有鞋子,脚底又有血泡,我就光脚艰难的跋涉在上访申冤的路上……”
         2001年冬天,农场干群知道了刘玉兰上访的困境,顶着压力,542名干部职工自发联名给最高法院肖扬院长写信,为她申冤。这些联名写信的当事人告诉记者,农场领导知道了这件事,连续召开三次干部会议,说联名帮刘玉兰喊冤是犯法的,是犯罪行为。“而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接到联名信后,主动打电话给老干部,说非常感谢你们及时向我们反映情况,我们会主持公道。你看这个态度和农场领导的态度真是千差万别!”还有16名省级以上的劳模联名写信给肖扬院长,反映刘玉兰的冤情,5名全国人大代表把她的冤情反映给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12月13日到20日,最高院的薛京、冯强法官专门到盐城调查这件事。而在这两个法官来之前,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两个自称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找金学华等主要证人威胁说,我们是来调查刘玉兰受贿案的,如果你们这次说的和当时签字的内容不一样,就是作伪证,要被判刑的。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证实,之前来的那两位是假法官。
        2005年4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派法官到盐城调查核实、听证之后,以“本案认定事实不清,部分证据未经庭审质证,适用法律有误”的审查结论,指令江苏省高院再审。江苏省高院没有进行开庭审理,于2006年3月17日对刘玉兰做出无罪判决。
“此怨不申,枉过此生;此稿不发,枉为闻人!”
——我们四名记者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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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2 14:0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刘玉兰 于 2015-6-2 14:12 编辑


      一桩离奇的纵火案让一个国有农场场长、党委书记成为阶下囚。坐牢期间,丈夫被迫离婚,独生女儿离奇死亡。出狱后,她踏上了长达10年的上访之路,邮寄了2000多份申诉材料和近百封血书,1364名农场干部职工自发写联名信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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