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到济南班车 发表于 2016-2-15 18:47 感谢支持! |
是非越辩越明,继续顶起来。 |
建湖老李 发表于 2016-2-15 04:50 我不替父亲还债,公安就不替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既然说到人情了,那么我答应父亲的债务人把我的车开到我常住地来拿钱吧!我父亲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另当别论,我妥协委屈一次,派出所这点也做不到。派出所积极为债权人讨债,破坏我车,合法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若天下的派出所都这样为债权人维权,我也很开心自己遭受这样的执法。我父亲也可以伤害其债务人子女的财物,逼其子女偿还吗? |
本帖最后由 建湖老李 于 2016-2-15 05:19 编辑 根据楼主简单的表述难怪派出所难以积极为你维权的。可能你只坚持为自己维权,不积极配合派出所为债权人讨债而做点努力,从化解矛盾的情理上就很难为你所谓的维权啦。从情理上分析,既然你表述的父亲欠“一点债务”,债权人认为你父亲有偿还能力,且估计债权人也曾找过你,希望你积极配合父亲还债。如果你坚持法理上的父债与女儿无关,可太轻视了中国人也很注重情理,派出所就是可能从情理上很难为你维权。如果你父亲因为讨不到自己的债权而不积极偿还债务,从情理上也是站不住脚的。可能啥时明白这简单的道理,自然容易拿回自己的车了。 只是凭你简单的陈述而分析哒,如有欠妥,也许你没有完全陈述前因后果吧 可派出所只能在兼顾你和你父亲以及债权人三方化解矛盾的基础上维权呢,需要换位思考喔。 |
男人心 发表于 2016-2-14 21:59 您的说法是对的,可民告官,是难以执行的。 |
西域恋歌 发表于 2016-2-14 22:08 我与其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 |
13905109159 发表于 2016-2-14 21:35 有原因?就可以占车为己有?这合法吗? |
经济纠纷,按男人心说的做! |
一定有复杂原因,至今的陈述不能反映事实全貌! |
有原因的,但要守法。 |
男人心 发表于 2016-2-14 17:28 行政诉讼吗?呵呵,呵呵,思路挺不错!民告官,有用伐?复杂了吧? |
天朝民间 发表于 2016-2-14 16:38 公安机关不立案你可以找直接起诉公安机关!告他不作为!总有说理的地方! |
男人心 发表于 2016-2-14 16:32 那也要公安部门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才可以进行司法诉讼!不能法院认为这是公安的事,公安认为这是法院的事!平头百姓腿要跑断了耶!到底要闹哪样? |
天朝民间 发表于 2016-2-14 16:31 如果像你所说!你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
男人心 发表于 2016-2-14 15:57 城门失火? |
警察不作为啊 |
东台到济南班车 发表于 2016-2-14 15:44 我自己的车,我长期在外地生活。自然是我自己名下的车。 |
其中原因一定很复杂!我想派出所不敢这样做!一定是经济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