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从扬州官员遭儿前女友举报贪污到两男子在穿日本军服被行拘,从昆山男子砍人被”反杀”案到苏州马拉松赛场递国旗被罚,这一年,哪些事件令你记忆犹新?本文梳理了2018年江苏典型舆情案例,带您回顾这一年江苏网络热点、舆情变幻。
案例一:员工“搭伙做饭”被罚15万元
1月2日,江苏新闻广播、荔枝新闻、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曝光一起“搭伙吃饭被罚款”事件,迅速引发热议。报道指出,中建七局范先生等十多名同事受公司派遣来南京进行项目筹备,“为了省钱采取AA制的方式搭伙”,但被南京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所认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面临近15万处罚。中铁七局员工表示,“合伙做饭是个人行为,从不对外经营售卖,根本不存在任何经营、销售行为,为什么被罚款?”舆论剑指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是为了整改还是罚款?”
1月3日,南京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做出回应:食堂是指单位企业向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与是否盈利,是否对外经营并没有关系。次日,食药企业及监管微信公众号怒怼媒体对此次罚款事件报道有失偏颇,伤害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威信和声誉。在公众认为媒体报道偏颇时,舆情却在1月5日再次反转,《中国青年报》头版对该事件中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说明进行质疑“情况说明有蹊跷”,并被多家媒体转载。
舆情点评:三天内舆情一再反转,其中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的态度也曾引发网友不满与热议。大家凑钱搭伙做饭,却被认定为无证从事食品经营并处以15万多元的罚款,粗看这样的描述,便会本能地激起人们同情弱者的心理。在默认既定前提真实无误的语境下,执法部门的监管便会被迅速解读为公权力强势“碾压”普通打工者的典型案例。此次重罚搭伙吃饭的做法除了反映执法能力问题外,滥用执法权力的冲动亦不可忽视。每一个执法者都须切记,执法的核心宗旨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人民授予的权力更不可被滥用。
(责编:黄竹岩、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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