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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维权] 花园街道办衙门作风坚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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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戎校尉(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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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5 12:4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江苏省阜宁县花园街道办锦仁村海鑫花苑的居民王庆东。今天就阜宁县花园街道办锦仁村有关拆迁的问题继续反映。
锦仁村当年拆迁的行动可谓是惊天地泣鬼神,今天姑且不论它的合法性。现在我围绕以下问题来谈。
一、施陈路以西,中心河东,其实就是紧挨施陈路西边,紧靠中心河东岸,有三个店铺,其中有一个是我的。另外两个店铺已经拆迁安置,而我的无人问津。我是合法经营户,你破坏了我的经营环境,又不为我拆迁安置。我最早找到花园街道办拆迁科科长戴德新,他回答我说这是前任科长朱建仁留下来的问题,他处理不了。这是典型的新官不理旧账。他有能力接手别人的权力,为什么就没有能力接手别人的遗留问题呢?三家店铺你有选择性地拆迁安置了另外两家,这里有什么猫腻呢?对于仅剩的一家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二、当我围绕第一个问题举报时,戴德新科长又跟我玩起了脑筋急转弯。他气势凛然地说我的店铺不在拆迁红线之内,并且将文字游戏玩得出神入化,说什么“海鑫花苑2011年拆迁计划216户,拆迁范围施陈路以东 ,苏州路以南,329省道以西,渔深河以北计1283亩;阜中东校区2013年拆迁272户,拆迁范围施陈路以东,北京路以南,329省道以西,苏州路以北计1052亩。”言下之意就是不包括施陈路。不包括施陈路,那么我们三家店铺自然就不在拆迁红线之内。如果这三家都不拆迁安置,无可厚非。你行得正坐得端,我服你,五体投地。可问题不是这回事,你拆了那两家,却留下我。因为村庄的不复存在,我赖以生存的经营环境被你破坏了,生意没法做了,房屋又岌岌可危。你既不让维修,又不拆迁安置,这是怎样的险恶用心?
三、当我围绕第二个问题举报时,戴德新科长更是处风雨而不惊。他像变色龙变换颜色一般,变着花样回复有关部门及我本人。他欺上瞒下的本领也太强了,就那么随机应变地又提出了“主房和附房”的概念。说什么拆了那两家主房必然要拆那两家附房。更有甚者说什么由于2011年到2013年拆迁这段时间,工作不细致,在回头看时,发现了问题,才在2018年拆了我们三家当中的第二家的。请问假如我南京有房,阜宁也有房,那么哪个是主房,哪个是附房呢?拆迁科你也太逗了,玩幽默也该有点分寸吧!你几乎把锦仁村拆了个底朝天,偏偏我不在红线之内,请你编造谎言讲点公德好不好?房子就是房子,只有好丑大小之分,何来主房和附房之说?狗圈、鸭圈另当别论。请你注意,我们的房子即便再简陋,那也是有营业执照的正规门市,何来附房的谬论。我们三家的房子是一个类型、是同样结构、是同样地段的建筑,没有红线之内之外的说法。要拆都拆,要不拆都不拆,这是最朴素简单的道理。你再怎么咬文嚼字,也经不起推敲。更可笑的是,你不经过调查研究,肆意妄为地拆迁了。大手一挥,管他张三李四王二麻,一概拆了再说,大不了来个回头看。“回头看”,是对你工作作风的最好注解。拆错了,拆漏了,无关紧要。因为无关紧要,你拆漏了我,便依然振振有词。真是一派胡言,谎言满天飞。不过你能做到脸不红心不跳,这样的定力让人佩服到无以复加。
好在这年头老百姓的智商也差不到哪去。我就有关拆迁的问题提请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后,阜宁县政府法治办的有关官员出面协调。开发区纪检书记曹阳基本和我达成共识,拆迁安置这是前提,只是要我写一个要求拆迁的报告。我如此照办,但从去年寒天,到今年的四月中旬,事情毫无进展。曹书记更是来了个180度大转弯,他基本明确告诉我,拆迁安置无望了。这是戴德新科长变色龙的升级版。这也许不是他的本意,细究他的心理我不懂,可是作为老百姓会怎么想呢?你政府部门这不是在忽悠人吗?拖延搪塞兼欺骗愚弄,你这是在考验人民群众的智商吗?
目前拆迁科人员有所变动,戴德新科长调走了,朱健仁又官复原职,主政拆迁科。他既是老官也是新官,我的问题转了老大一个圈子,又回到他的手中。我找了他两次,人家忙,总让我寻隐者不遇。推诿搪塞拖延,这是拆迁科永远不变的工作作风。
这里有必要强调一点:不是我跪着求你拆迁安置,是你过错在先,你破坏了我的经营环境,让我的门市成了危房鬼屋。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损害公民个体利益,这就不是政府该做的事。对我拆迁安置是你唯一的正确选择。
我请求上级领导及部门,认真处理此事。我要的就是一个公理。我维权的决心天地可鉴,不可动摇。
举报人:王庆东
身份证:320923197701050933
电   话:13770165082
地   址:江苏省阜宁县海鑫花苑商业街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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