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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公益的善 忽视违法的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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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7 07:1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工人日报:不因公益的善 忽视违法的恶

斯涵涵

2018年07月26日07:58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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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因公益的善 忽视违法的恶

  据7月2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陈雪(化名)发文指控知名公益人、乙肝公益组织“亿友公益”创始人雷闯曾于3年前性侵自己,随即引发关注。雷闯回应,该女生所述属实,但双方当时是恋爱关系。雷闯同时宣布不再担任“亿友公益”负责人。

  这个消息让很多人不敢相信。因为人们印象中,雷闯一直是那个为数以亿计的乙肝病毒携带人群争取到公平就业、就学机会,推动了相关法规修订完善的“乙肝斗士”。也正因此,人们对其寄予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和期待,认为他不应该也不可能和众人唾弃的性侵恶行联系在一起。

  近年来,我国民间公益发展向好,众多公益组织、公益基金及网络慈善平台迅猛增长,诸多爱心人士为公益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要看到,浪涛汹涌,鱼龙混杂,有一些不良之徒在公益的马甲下做着龌龊之事。2015年,性侵多名中小学生的“百色助学网”创始人王杰落入法网,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目前,有一些人出于对民间公益的“保护”,希望大事化小。但正如雷闯所说,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形下利用各种手段发生性关系,既触犯了法律,也违背了道德。既对被侵犯的女生造成了巨大伤害,又让民间公益事业蒙上了阴影。

  实际上,人性都是诡谲深邃和复杂的,一旦缺少了规则的强制约束及有力的道德自律,在利欲的诱惑、美丽的装扮下,“天使”也可能与“魔鬼”同行。不因公益的善而忽视违法的恶,也不因“乙肝斗士”的丑掩盖民间公益的美,善恶分明,是非清晰,法律的归法律,公益的归公益,才是法治社会对待此类问题的正确态度。

  故此,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坚决落实《慈善法》,加大对公益组织、慈善团体的监管力度,做到信息公开透明,行动专业规范;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厉打击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益事业的公益性、纯洁性、规范性;既激发人们扶危济困、追求公平正义的公益热情,也全力遏制人性中的不良因子,让良币驱逐劣币,让正义战胜邪恶。



(责编:董晓伟、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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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不因公益的善 忽视违法的恶(转)
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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