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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 国标委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 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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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2 10:56: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件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国标委服务联〔2008〕76号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

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
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区域电监局,各城市电监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山峡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推动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企业标准体系,促进电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和电力优质服务于社会各行各业,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联合印发的《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管理办法》(国标委农轻联〔2006〕25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了《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2008-76号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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