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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维权] 滨海县文广局出具非法公函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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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勇校尉(正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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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0 16:44: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觉悟百姓 于 2015-7-30 17:31 编辑

        2015年6月30号有人向滨海县文化广电出版局举报,滨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出售的《新婚导读》一书与《新婚孕期保健——导视》为非法出版物。滨海县文化广电出版局委托滨海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对此事进行调查。滨海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与2015年7月28号向当事人书面出具了鉴定结论:《新婚导读》与《新婚孕期保健——导视》均为合法出版物。滨海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告知函上告知当事人,这一鉴定结论是由安徽科技技术出版社和安徽音像出版社进行技术鉴定得出的。《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非法出版物的鉴定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指定的鉴定机关和鉴定人员作出,违禁出版物的鉴定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机关作出。鉴定书由两名以上鉴定人签名,经机关负责人审核后签发,加盖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出版物鉴定专用章。根据《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出版社并不具有对非法出版物进行鉴定的主体资格。所以滨海县文化执法大队的这一行为是严重违规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得出的结论也是非法无效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三)违反法定程序的故,当事人请求滨海县人民法院做出公正判决,以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目前对于当事人的申请,滨海县人民法院正在审查中。

违法结论告知函

人民法院材料收据

杨子晚报对此事的报道

彭湃新对此事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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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7-30 17:19:51 | 只看该作者
执法者不懂法律让人笑掉大牙…
自由、客观、多元、包容的新锐媒体!

——[www.xycsq.com]新盐城的成长有您参与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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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7-30 17:31:2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维权
我不是好人,一辈子没有做过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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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将军(正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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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7-30 18:29:29 | 只看该作者
执法者的法律知识是李逵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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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将军(正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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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0 20:44:44 | 只看该作者
所有法律法规的破坏者都是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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