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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兰的噩运源于江苏农垦纪委责成查办的一封举报信
1996年6月3日,滨淮农场收到江苏省农垦纪委转来的滨淮农场下属单位盐场的职工举报信,即《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纪)信字(1996)第27号转办函。其函件内容是:“刘书记(刘玉兰):现将人民来信壹件,转给你们,请调查处理,并尽快将处理结果一式贰份于七月三十日报送给我们”。转办函上还有时任江苏省农垦纪委书记龚世贵1996年6月3日的亲笔批示,内容是:“请纪委与滨淮农场党委联系,请他们组织力量查处,并将查处情况报总公司纪委”。 每年的6月份是农场“四夏”大忙季节,工业单位人员全部到农业生产第一线支农,一个人当几个用,如果按上级要求随即组织力量调查处理,肯定对农业生产会造成影响,因此,刘玉兰决定待“四夏”结束后组织力量突击查,她把想法及时向龚书记作了汇报,并保证在7月30日前定按领导要求完成任务。 1996年7月9日农场“四夏”刚结束,刘玉兰随即召开党委会研究如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农垦纪委交办的举报信的调查处理问题,会议决定:由农场纪委牵头负责,抽调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近十人,成立调查组。按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内查外调并全面审查帐目,经过十几天的调查核实,举报信上反映的问题全部被排除,却在财务帐上查出了前任农场场长董云飞任职期间向盐场收、索贿赂等重大经济问题。 因为董云飞属省农垦管理的干部,又是前任领导,刘玉兰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调查人员均列席了会议)统一思想:立即停止调查,要求对查出董云飞的经济问题的事严格保密。 农场按规定时间于7月30日由潘世和书记和监察室主任一起赴南京,向省农垦纪委如实汇报了调查情况并附调查报告。同时刘玉兰向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姜立宽汇报:在滨淮农场财务帐据中发现董云飞存在重大经济问题的线索,请求总公司调查。 省农垦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姜立宽听过汇报后非但未采取任何组织措施,1996年8月1日至8月5日,董云飞三次深夜从盐城到来到滨淮农场活动.........
董云飞在电话中对盐场场长李德林(用公款向董行贿)说:”你千万不能承认送钱给我,否则以此为突破口,我就没命了。打死也不能说,公检法办案的那一套我清楚,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等“。李德林悄悄地做了录音(财务科被烧掉后,李德林将此通话录音交给了农场党委,被办案人员搜缴后并故意未放入卷宗,这是后话)。
1996年8月中旬,滨淮农场几个老同志联名给盐城市委写信举报董云飞的经济问题,举报信被转到了江苏省农垦总公司姜立宽书记手中,于是,省农垦信访办公室董主任打电话到滨淮农场办公室,接电话的是办公室梁主任,省农垦信访办主任在电话中一一通报了举报人姓名,并要求农场阻止举报人的举报,老干部对此不服,准备去中纪委举报。
就在这时,1996年8月25日凌晨滨淮农场财务科离奇失火,会计帐据烧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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