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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高仕菊,身份证号3209261979****5524,我实名举报大丰住建局保障办沙春生滥用职权,颠倒办事程序,逼迫我去跳楼。
2017年12月28日,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公示、抽号等程序,我家申请到德惠花园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2018年1月8日我家办理缴纳房款手续时,保障办沙春生告诉我,腾出区政府照顾解决我家的拆迁安置房,才给我们办理缴纳房款手续。
《大丰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销售管理办法》第15条,第17条规定“经济适用房只有在购买后才将不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我们的不是保障性住房,是当时政府给我们的拆迁安置房,为什么要腾出来?
我多次与 沙春生 据理力争,沙春生目无法纪仗势欺人,滥用手中的权力,颠倒办事的程序,逼迫我退出拆迁安置房,才让我购买经济适用房。在沙春生的淫威逼迫下,我产生了跳楼轻生念头,幸亏人民警察及时赶到,解救了我。
现在,我向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实名举报大丰住建局保障办沙春生滥用职权,颠倒办事程序,逼迫群众跳楼的违法乱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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