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新洋派出所将出警处置情况及时反馈报警人
2019年2月17日下午,我到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的富贵春花园小区朋友陈红(化名)有事,路过富贵春北园销售部路东、新圩路北侧时,发现东边有一个很大的深坑,通向深坑的路面散落着建筑垃圾。随行的朋友万某说:“这个地方是我们圩洋村一组的集体土地,好象是被富贵春花园管理物业的一个姓贾的组织开挖的,用于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这个坑挖了有半年了,无人顾问。” 走到深坑西侧的边缘,可见坑底部的水面大概有十三四个平方,上面飘浮着许多生活垃圾,东南北三面从水面向上都是土面,深坑水面到顶大约有三米多高(水下多深不详),西侧水平面以上存在明显的生活垃圾夹层,再向上到脚下都是建筑垃圾。西侧的顶面被整理得比较平整。来了一辆拖拉机,正是来倾倒建筑垃圾的。万某质问那个倾倒建筑垃圾的拖拉机驾驶员:“谁让你将建筑垃圾倾倒在这里的?”他说:“我是外地人,我不知道这里不可以倾倒垃圾,我是第一次在这里倾倒。我从富贵春北园小区北边的一个厂里运来这些建筑垃圾的。” 跟着来了几个穿深蓝色的保安过来平整建筑垃圾,其中一个保安说是贾干尧叫他来的。这个时候朋友陈某闻讯来了,我百度了一下,问陈某:“你们说的物业公司是叫盐城市亭湖区干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吗?”她说这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保安所称的、指挥这些保安来管理垃圾填埋场的贾干尧。陈某跟着报警,说在某处所发现土地被人挖了深坑,用以填埋生活垃圾及城市垃圾,用拖拉机装载、倾斜垃圾的人员及机械被现场扣留。下午3时左右,两名警察来到现场,警察说:“在城市里挖坑填埋垃圾,不属公安机关管理。”我插口道:“110应当是联动的吧?违法嫌疑人就在现场,麻烦你们核实身份,不要接了警,连报警人是谁,违法行为人是谁都搞不清楚,就开车跑了。陈某报警麻烦你现场开具报警回执,证明报警经过及报警内容。” 我与陈某遂驱车前往新洋派出所,副所长黄某对陈某说:“今天星期日,保管公章的人今天没上班,要开报警回执,请明天上午来。”2月18日上午11时,新洋派出所向陈某送达了《(接处警)情况说明》,文曰:“2019年02月17日下午,我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亭湖区富贵春花园东侧有人乱倒垃圾。我所民警立即到达现场,经查看发现富贵春花园东侧的路边空地被倾倒大量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民警登记现场情况,并告知报警人可拨打12345向环卫部门及城管部门反馈。我所值班领导同时向新洋经济区环卫部门负责人通报现场情况,环卫部门已安排工作人员至现场查看并进行后续处理。” 2月18日中午,陈某到垃圾坑附近查看,发现敞开的深坑仍无昨天报警时的一样,被填埋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未用任何清运措施,她说:“但不知是环卫部门的杰作,还是干尧物业公司的伪装,深坑西侧已整平的建筑垃圾表面被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泥土,破有掩耳盗铃之意。”我觉得:在四五米的深坑周围没有任何遮挡设施,更无类似“此处垃圾坑深,谨防滑落溺水”的安全警示标志;建议亭湖区安全监督部门及城市管理部门应快速响应舆论,尽快介入,万一发贴后因你机关的不作为,某个小孩与大人走散,爬上坡头掉下坑溺死了,怎么办? 二O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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