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省铁路办公室的委托,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建沿海铁路盐城至南通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沿海铁路盐城至南通段工程 2.工程概况:线路北自盐城站引出后,向南经大丰区、东台市、海安县、如皋市后,引入在建沪通铁路南通西站,全线新建正线长度约为159km。其中盐城至海安县新建线路长度约103km,海安县至南通西新建线路长度约为56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省铁路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 邮编:210004 联系人:张炜珺 电话:025-84329223 传真:025-84329223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金沙江路33号增1号 邮编:300251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2-26175507 传真:022-26175334 电子邮箱:tsdihps@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第一次信息公告→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现状调查、监测→现状、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减缓措施→第二次信息公告、报告书简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报告书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1)总则;(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估算;(6)公众参与;(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环境影响分析及应急预案;(9)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概况、建设意义及作用的认识程度; ——公众对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和意见; ——公众提出减缓环境影响措施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6年4月1日~2015年4月15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江苏省铁路办公室或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意见。 江苏省铁路办公室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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