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近期重要变动
一、396项国标废止,1077项国标将不再强制实施 二、废止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35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 三、强制性国标(GB)转为推荐性国标(GB/T)后,有2年过渡期 一、396项国标废止,1077项国标将不再强制实施 2017年3月23日国标委连续发布2017年第6、7号公告。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被废止、1077项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告 1、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被废止 23日,国家标准委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7年第6号公告——关于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结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725.0 KB 下载次数:3] | |
2、1077项强制性国标转化为推荐性国标 上述第6号公告发布后,国标委发布了第7号公告——关于《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根据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结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自公布之日起,上述标准不再强制执行,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不变。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1.6 MB 下载次数:3] | |
二、废止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35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 3月24日,工信部发文废止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35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转为推荐性标准。废止《吊艇杆》等150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其中船舶行业2项、纺织行业1项、化工行业43项、制药装备行业2项、机械行业29项、轻工行业58项、民爆行业9项、冶金行业1项、电子行业4项、通信行业1项。决定将《六硝基茋》等354项强制性行业标准调整为推荐性行业标准,其中化工行业129项,冶金行业9项,建材行业31项,稀土行业1项,机械行业4项,制药装备行业23项,船舶行业13项,轻工行业67项,纺织行业42项,包装行业2项,民爆行业22项,电子行业7项,通信行业4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98.0 KB 下载次数: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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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制性国标(GB)转为推荐性国标(GB/T)后,有2年过渡期 4月7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发布关于《水泥包装袋》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后相关产品标签标注问题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号),自2017年3月23日起,《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编号由GB改为GB/T。相关产品的标签标注、标准备案(自我声明公开)等使用的原标准编号,企业可逐步进行修改、调整,自公告之日起过渡期2年。过渡期内,如有新的标准发布,则以新发布标准的实施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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