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盐城乐聚社区

[监督曝光] 盐都区法院“主动”停止收费后又增四元乱收费

[复制链接] 4
回复
563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53

主题

637

帖子

3229

积分

定远将军(正五品)

Rank: 10Rank: 10

积分
3229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18-4-5 10:02: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盐都区法院主动停止收费后又增四元乱收费

      2017年11月26日,我通过网络平台实名举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9月22日收取高红云30.2元案件材料复制费,要求盐都区物价局依法查处,对被举报人实施行政处罚。关于盐都区人民法院通过向当事人乱收费非法敛财,高红云另于2017年9月14日向当地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主张该院于举报当日向其强行收取了58元案件材料复制费,因盐都区物价局接到举报后近四个月未向举报人反馈任何调查情况,高红云遂于2018年1月10日向盐城市物价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请求之一:“1、确认被申请人未及时调查盐都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9月14日是否对申请人收取案件材料复制费及收费依据违法。”目的就是逼盐都区物价局编也要编出个调查笔录来。
    2018年3月23日,高红云从复议机关取得盐都区物价局答复材料。两份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是该院的办公室副主任成正宜)载明的询问时间分别为2017年10月10日及2017年11月7日。在复议程序中,被申请人盐都区物价局提供的共两页《检查登记表分别显示:被举报人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向王成等个人和单位收取复印费3笔,收费金额为48元”“2017年7月1日至10月10日向高红云等个人和单位收取复印费3笔,收费金额为109.20元。”即,被举报人仅承认从2017年4月1日至10月10日发生乱收费157.2元。
    盐都区物价局对于高红云的举报超出两个月不作出处理结果告知,我遂以2017年9月22日盐都区法院向高红云继续乱收费的事实,以我的名义向盐都区物价局举报盐都区人民法院乱收费,与高红云的举报相呼应。2018年4月4日,我收到了盐都区物价局快递来的编码232175948521《价格举报结果告知书》,文称:“经查,盐都法院2017年9月22日向高红云收取30.2元复印费的情况属实。……经查明,自2017年4月1日至10月10日(接到高红云2017年9月14日的价格举报后我局到盐都区法院检查时间)期间,盐都法院向前来复印案件卷宗材料的当事人收取复印费共7笔计161.20元(包含2017年9月22日向高红云收取的30.20元)。”
    我笑着对高红云说:“有没有注意到,在〔2018〕盐市价行复第2号行政复议案件中,盐都区人民法院只承认收到了6笔,共157.2元,但现在多冒出了一笔,是161.2-157.2=4元。2017年11月7日9时至10时的询问笔录载明:‘(徐阳、柴爱良)问:你单位提供了2017年4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向高红云等个人和单位所有收取复印费的票据,共6笔,收费金额计157.2元,情况是否属实?’成正宜答:‘经核实,情况属实。’问:‘2017年4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收取复印费的票据是否已提供齐全?’答:‘已提供齐全,共6笔。’这说明盐都区人民法院承认在价格执法中,故意隐瞒收费真相,而盐都区物价局则限以被举报人陈述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为乱收费的被举报人保驾护航。”
    高红云疑惑地问我:“拟制盐都区法院与盐都区物价局串通在收费总额上造假,已编制出一个数据157.20元,何必没事找事又加上4元钱呢?盐都区人民法院不是自己给自己打脸吗?盐都区物价局不是自证调查不实、敷衍了事吗?”我笑道:“这说明,在2017年11月7日盐都区物价局进行第二次执法调查之后,盐都区人民法院依然继续乱收费,只不过上账的只有4元钱。加上157.20元,就成了161.20元。而这在当地物价部门眼里,属于情节显著轻微。”
    盐都区物价局在4月4日送达我的《价格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书》中告知:“2018年2月11日……,盐都法院立即将收取的161.20元复印费全部退还给了相关当事人。鉴于盐都法院自检查之日起已主动停止收取复印费,对不应收取的复印费及时进行了退还,且价格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根据《江苏省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对盐都法院不予处罚。”
    高红云说:“盐都区物价局纯粹乱说八道。既然11月7日时,盐都区人民法院已向该院说明收费是违法的,但是盐都区物价局在处理我的价格投诉案件时,在2017年11月22日以盐都区人民法院拒绝调解为由而结案,这本身说明盐都区人民法院拒绝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给我,并不在乎激化社会矛盾,根本看不起政府部门的执法权威。说2月11日主动、及时地退还更是笑话,盐都区人民法院首次就收费问题与我联系是在2018年3月1日,让我上门去拿钱。她乱收费,凭什么折腾我,让我花时间花打的费去取,而不是它送上门来向我道歉。费用盐都法院3月16日直接微信发给我的。从2月11日到3月16日整整一个半月,及时个鬼啊!我从2017年9月14日举报,到收到第一笔58元,整整经历了半年时间,而且是在投诉举报不息、行政复议不止、轮流举报配合的情况下。这还叫主动停止乱收费?所谓的主动停止收费即10月10日后经过了5个多月才还钱,而且在执法机关处理投诉案件时还拒绝退还收取的费用,这叫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
    我对高红云说:“教你一策,你可以打一个民事官司,以盐都区人民法院为被告,要求其对收取的88.20元从收费之日起按法定孳息对你承担利息损失。还有,盐都区物价局对我作出的处理结果告知书中,陈述于2018年2月11日向盐都区人民法院转送盐市价发〔2018〕9号文件,该文件经百度转发的是苏价费函2018〕4号,是盐城市物价局就案件信息复印费收取问题请示省物价局所得到答复,这个请示应当就是针对我们的共同举报而引发的连锁案件,为了给法院乱收费的负面影响减压而设计的。盐都区物价局说对都财发〔2017〕61号文件及时进行了下发,但盐都区人民法院否认收到,就这事情我将继续追查盐都区物价局及时下发的政府信息,如果是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失职,那么这样的公务员就不适宜继续呆在由纳税人供奉的岗位上。


                                                                 二O一八年四月五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8-4-7 15:34:33 | 只看该作者
我对高红云说:“教你一策,你可以打一个民事官司,以盐都区人民法院为被告,要求其对收取的88.20元从收费之日起按法定孳息对你承担利息损失。还有,盐都区物价局对我作出的处理结果告知书中,陈述于2018年2月11日向盐都区人民法院转送盐市价发〔2018〕9号文件,该文件经百度转发的是苏价费函〔2018〕4号,是盐城市物价局就案件信息复印费收取问题请示省物价局所得到答复,这个请示应当就是针对我们的共同举报而引发的连锁案件,为了给法院乱收费的负面影响减压而设计的。盐都区物价局说对都财发〔2017〕61号文件及时进行了下发,但盐都区人民法院否认收到,就这事情我将继续追查盐都区物价局及时下发的政府信息,如果是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失职,那么这样的公务员就不适宜继续呆在由纳税人供奉的岗位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8-4-7 15:34:42 | 只看该作者
我对高红云说:“教你一策,你可以打一个民事官司,以盐都区人民法院为被告,要求其对收取的88.20元从收费之日起按法定孳息对你承担利息损失。还有,盐都区物价局对我作出的处理结果告知书中,陈述于2018年2月11日向盐都区人民法院转送盐市价发〔2018〕9号文件,该文件经百度转发的是苏价费函〔2018〕4号,是盐城市物价局就案件信息复印费收取问题请示省物价局所得到答复,这个请示应当就是针对我们的共同举报而引发的连锁案件,为了给法院乱收费的负面影响减压而设计的。盐都区物价局说对都财发〔2017〕61号文件及时进行了下发,但盐都区人民法院否认收到,就这事情我将继续追查盐都区物价局及时下发的政府信息,如果是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失职,那么这样的公务员就不适宜继续呆在由纳税人供奉的岗位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8-4-7 21:3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3

主题

637

帖子

3229

积分

定远将军(正五品)

Rank: 10Rank: 10

积分
3229
5#
 楼主| 发表于 2018-4-9 06:04:20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幅图下第一行——盐都区人民法院已向该院说明收费是违法的,纠正为盐都区物价局已向该院说明收费是违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